《Effective Java》读书笔记,flutter游戏开发

《Effective Java》读书笔记,flutter游戏开发,第1张

《Effective Java》读书笔记,flutter游戏开发 1 代码应该被重用 ,而不是被拷贝。 2 错误应该尽早被检测出来,最好是在编译时刻。 3 接口、类、数组是引用类型(对象), 基本类型不是

第二章 创建和销毁对象


1 考虑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器。

优势:

1 有名称(多个 相同签名 的构造器)

2 不必每次调用它们都创建一个新对象。(可控)

3 可以返回原返回类型的任何子类型的对象。(灵活,可返回一个接口类型,强迫客户端面向接口编程)

4 静态工厂方法可以利用 类型推导 简化 参数化类型实例 的创建。

缺点:

1 类不含public protected的构造器,不能被子类化。

2 Javadoc API 文档中,没有特殊标明 静态工厂方法。 不方便查阅。

一些惯用名称:

1. valueOf,实际上是类型转换方法

2. of,valueOf的简洁替代。

3. getInstance。

4. newInstance。与3相比,确保返回的每个实例都与其他的所有实例不同。

5. getXXXX。

6. newXXXX。

总结:

和构造器比,各有好处。优先使用静态工厂。

(重用对象的好处 可以用 == 替代 equals,性能更好。静态工厂参考Boolean.valueOf().)

2 遇到多个构造器参数时,要考虑用Builder

静态工厂和构造器有个共同的局限性:它们都不能很好地扩展到大量的可选参数。

Builder模式,既能保证像重叠构造器模式那样的安全性,也能保证像JavaBeans模式那么好的可读性。还可以有多个 可变参数。

Builder模式构建时,被构建类的field一般都是final。

如类的构造器或者静态工厂中具有多个参数,特别大多数参数时可选的时候,使用Builder模式。

(最好一开始就用Builder,否则兼容以前的构造函数和静态工厂很烦。)

3 用私有构造器或者枚举类型强化Singleton属性

public enum EnumSingleton {

INSTANCE;

EnumSingleton() {

System.out.println(“我被创建了”);

}

public void metho1() {

System.out.println(“单例的方法”);

}

}

4 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副作用是 使得一个类不能被子类化。可用作常量定义工具类。

5 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Map的keySet 每次返回的是同一个Set实例。

优先使用基本类型而不是装箱基本类型,当心无意识的自动装箱。

并不代表我们要尽可能的避免创建对象,对于小对象而言,它的创建和回收动作是非常廉价的。

反之,通过维护自己的对象池来避免创建对象并不是一种好的做法。

除非池中的对象是非常重量级的。

6 消除过期的对象引用

避免内存泄漏。

只要类是自己管理内存(数组存储对象引用,及时置位null),程序员就应该警惕内存泄漏问题。

7 避免使用终结方法

终结方法finalizer通常是不可预测的,也是很危险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必要的。

它不保证何时执行,是否执行。且会带来性能损失。

如果需要,提供一个显式的终止方法。类似InputStream。

显式的终止方法通常与try-finally结合起来使用,以确保及时终止。在finally子句内调用显式的终止方法,可以保证即使在使用对象的时候,有异常抛出,该终止方法也会执行。

终结方法的合法用途:

1 使用者忘记调用显式终止方法,终结方法可以充当 “安全网”,迟一点释放比不释放要好。(希望尽可能不要这样) 。如果终结方法发现资源还未被终止,应该在日志中记录一条警告。因为这是客户端的一个bug。但是要考虑这种额外的保护是否值得。

四个示例:FileInputStream、FileOutputStream、Timer、Connection。

2 释放native对象的资源。

还有一点,终结方法链不会自动执行。如果类有终结方法,并且子类覆盖了终结方法,要手动调用超类的终结方法。应该在try中终结子类,在finally中调用超类的finalize().

protected void finalize() throws Throwable {

try {

//finalize自己

} finally {

super.finalize();

}

}

为了防范子类没有手工调用超类的终结方法。可以采用匿名内部类实现一个终结方法守卫者。

//终结方法守卫者

private final Object finalizerGuardian = new Object() {

@Override

protected void finalize() throws Throwable {

//在这里调用外围实例的finalize

FinalizeTest.this.finalize();

}

};


第三章 对于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


8 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

“值类(value class)”仅仅是一个表示值的类,例如Integer或Date。需要覆盖equals()。

有一种值类不需要覆盖,即第一条确保下的“每个值至多只存在一个对象”的类。枚举类型就属于这种类。

equals()方法实现了等价关系。

    自反性。对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x.equals(x)必须返回true.(对象必须等于其自身)

    对称性。对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和y,当且仅当y.equals(x)返回true时,x.equals(y)必须返回true。(警惕子类父类不同的equals实现时)

    传递性。对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只x、y和z,如果x.equals(y)返回true,并且y.equals(z)也返回true,那么x.equeals(z)也必须返回true。(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可以避免违反传递性 对称性,否则没有完美解决方案。 只要超类不能直接创建实例,则不会违反原则)

    一致性。对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和y,只要equals的比较 *** 作在对象中所用的信息没有被修改,多次调用x.equals(y)返回值一致。()

    非空性。对于任何非null的引用值x,x.equals(null)必须返回false。(不用重复判空,只需要用instance 即可)

实现高质量equals方法的诀窍:

    使用== *** 作符 检查”参数是否为这个对象的引用”。如果是,返回true。这是一种性能优化,适用于比较 *** 作昂贵的情况。

    使用instanceof *** 作符检查“参数是否为正确的类型”。如果不是,返回false。

    把参数强转成正确的类型。

    对于该类中的每个“关键”域进行匹配比较。(float使用Float.compare()比较,double使用Double.compare()比较。 有些filed可能为null,且合法。 可以用 (field ==null? o.field==null: field.equals(0.field)) 。 如果field和o.field通常是相同的对象引用,那么下面的做法更快一些: ( field == o.field || field!=null && field.equlas(0.field)))

    编写完equals方法之后,应该去测试 对称性、传递性、一致性。

    覆盖equals时,同时覆盖hashCode。

    不要将equals()方法声明中的Object对象替换为其他的类型。(public boolean equals(MyClass o)){})

//一个示例

@Override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if (o == this) {

return true;

}

if (!(o instanceof EnumSingletonTest)) {

return false;

}

EnumSingletonTest data = (EnumSingletonTest) o;

return data.xxx == xxx

&& dta.bbb == bbb;

}

9 覆盖equals时 总要覆盖 hashCode

不覆盖该方法,会导致该类无法配合HashMap、HashSet和Hashtable一起使用。

因为equals()相等的话,hashCode()一定要相等。

一个好的散列函数通常倾向于“为不相等的对象产生不相等的散列码”。

10 始终要覆盖 toString 11 谨慎地覆盖clone

一般,x.clone() != x ,x.clone().getClass() == x.getClass(), x.clone().equals(x) (但也不强求)

实际上,clone方法就是另一个构造器;你必须确保它不会伤害到原始的对象,并确保正确地创建被克隆对象中的约束条件。

更好的办法是类似集合类那样,提供 转换构造器 和 转换工厂。且转换构造器和工厂可以带一个接口类型的参数。 例如你有一个HashSet,想得到TreeSet,clone方法无法提供这样的功能,但是用转换构造器很容易实现。 new TreeSet(s)。

专家级程序员不建议用clone。

12 考虑实现 Comparable 接口

实现compareTo()方法 。它的约定和equals方法相似。(自反、传递、对称),但它不用进行类型检查。比较时,顺序很重要,先比较重要的,如果产生了非零的结果,则结束比较。

小于返回负整数,等于返回0,大于返回正整数。

墙裂建议,(x.compareTo(y)==0) == (x.equals(y))

用于TreeSet TreeMap,以及工具类Collections、Arrays,内部包含搜索和排序算法。

如果一个域没有实现Comparable接口,或者需要使用一个非标准的排序关系。可以用Comparator来代替,或者使用已有的Comparator。例如:

public final class A implements Comparable{

private String s ;

public int compareto(A a){

return String.CASE_INSENSITIVE_ORDER_.compare(s,a.s);

}

}

有些时候可以直接用 this.s - other.s 来作为返回值,但是要确保 最小和最大的可能域值之差小于或等于INTEGER.MAX_VALUE。否则计算结果超过int型溢出时, 结果将相反。

第四章 类和接口


13使类和成员的可访问性最小化

隐藏内部数据和实现细节。

尽可能的使每个类或者成员不被外界访问。

对于顶层的(非嵌套的)类和接口,只有两种可能的访问级别:包级私有(缺省) 和 公有的。

如果一个包级私有的顶层类活接口 只是在某一个类的内部被用到,就应该考虑使他成为那个类的私有嵌套类。

然而,降低不必要的共有类的可访问性,比上一点更重要。

对于成员,依次有:private、包级私有(default)、protected(只有子类和包内可以访问)、public

protected应该少用,它和public都作为公开API的一部分。

如果方法覆盖了超类中的一个方法,子类中的访问级别就不允许低于超类中的访问级别。这样可以确保任何可使用超类的地方也可以使用子类。

实例域绝不能是公有的。如果域是非final的,则更不应该。如果final域包含可变对象的引用,它引用的对象是可以被修改的,这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长度非零的数组总是可变的。所以,类具有公有的静态final数组域,或者返回这种域的访问方法,几乎总是错误的。因为客户端能修改数组中的内容,这是一个安全漏洞。

修正这个问题有两种方法:

    访问权限设为私有,同时增加一个公有的不可变列表。

private static final A[] PRIVATE_VALUES = {…};

public static final List VALUES =

Collections.unmodifiableList(Arrays.asList(PRIVATE_VALUES ));

    访问权限设为私有,增加一个公有方法,返回私有数组的一个备份:

private static final A[] PRIVATE_VALUES = {…};

public static final A[] values(){

return PRIVATE_VALUES .clone();

}

14 在公有类中使用访问方法而非公有域

如果类可以在它所在的包的外部进行访问,就提供访问方法。

如果类是包级私有的,或者是私有的嵌套类,直接暴漏它的数据域并没有本质的错误。

公有类永远都不应该暴露可变的域。偶尔会暴漏不可变域。

有时候会暴露包级私有的或者私有的嵌套类的域,无论这个类可变还是不可变。

15 使可变性最小化

不可变类只是其实例不能被修改的类。

每个实例中包含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在创建该实例的时候就提供,并在对象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固定不变。例如String、基本类型的包装类、BigInteger、BigDecimal。

不可变类遵循下面五条规则:

    不要提供任何会修改对象状态的方法(改变对象属性的方法)。

    保证类不会被扩展。(final或者 私有、包级私有构造器,提供公有静态工厂)

    使所有的域都是final的。

    使所有的域都成为私有的。

    确保对于任何可变组件的互斥访问。确保客户端无法获取指向 可变对象的域 的引用。并且永远不要用客户端提供的对象引用来初始化这样的域,也不要从任何访问方法中返回该对象的引用。

大多数不可变类在修改域时,都是通过返回一个新的对象做的。只对 *** 作数进行运算但不修改它。

这被成为 函数的 functional做法,与之对应的是过程的procedural 或者 命令式的 imperative,这些方式会导致状态改变。

例如

public class ImmutableExampleTest {

private final int value;

public ImmutableExampleTest(int value) {

this.value = value;

}

public int getValue() {

return value;

}

public ImmutableExampleTest add(ImmutableExampleTest b) {

return new ImmutableExampleTest(value + b.value);

}

}

不可变对象可以只有一种状态,即被创建时的状态。

不可变对象本质上是线程安全的,它们不要求同步。

不可变对象可以被自由地共享。鼓励客户端尽可能地重用现有的实例。可以对频繁用到的值,提供公有的静态final常量。

不可变对象永远不需要保护性拷贝。不应该提供clone方法或者拷贝构造器。

不仅可以共享不可变对象,甚至也可以共享它们的内部信息。例如BigInteger类的negate()方法,返回的BigInteger对象中的数组指向原始实例中的同一个内部数组。

不可变对象为其他对象提供了大量的构件(building blocks)。

不强求所有的域都是final的,但必须保证 :没有一个方法能够对对象的状态产生 外部可见 的改变。可以用非final域去缓存一些昂贵开销的计算的结果(配合lazy initialization)。

如果不可变类实现了Serializable接口,并且包含一个或多个指向可变对象的域,需要特殊处理。

不可变对象真正唯一的缺点是,对于每个不同的值都需要一个单独的对象。

如果你执行一个多步骤的 *** 作,并且每个步骤都会产生一个新的对象,除了最后的结果之外其他的对象最终都会被丢弃,此时性能问题就会暴露出来。两种解决办法:

    先猜测一下经常用到哪些多步骤 *** 作,然后将它们作为基本类型提供。

    如果无法预测,最好的办法就是提供一个公有的可变配套类。String类是不可变类,它的可变配套类是StringBuilder。BigInteger对应BigSet。

总结:

尽量将小的值对象,成为不可变的。认真考虑将较大的值对象做成不可变的,例如String、BigInteger。只有当性能确实需要优化时,才为不可变的类提供公有的可变配套类。

如果类不能被做成不可变的,仍然应该尽可能地限制它的可变性。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每个域都是final的

不应该提供“重新初始化”方法,它会增加复杂性。

16 复合优先于继承(组合大于继承)

继承是实现代码重用的有力手段,但它并非永远是最佳工具。

在包内部使用继承非常安全,因为它属于同一个程序员的控制之下。

对于专门为继承而设计、并具有很好的文档说明的类,继承也非常安全。

(这里的继承代表 实现继承 ,指的是一个类继承另一个类。 对于类实现接口、或者接口继承接口都不属于这种情况)

与方法调用不同的是,继承打破了封装性。

子类依赖于其超类中特定功能的实现细节。超类的实现有可能随着发行版本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果发生了变化,子类可能遭到破坏,即使子类的代码完全没有改变。

只有当子类和超类之间确实存在 “is-a”关系时,才应该用继承。

继承机制会把超类API中的所有缺陷传播到子类中,而复合(装饰、代理)则允许设计新的API 来隐藏这些缺陷。

17 要么为继承而设计,并提供文档说明,要么就禁止继承。

构造器决不能调用可被覆盖的方法。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调用。

如果类是为了继承而被设计的,无论实现Cloneable或Serializable都不是好主意。因为它把一些实质性的负担转嫁给扩展这个类的程序员的身上。因为**clone()或readObject()方法行为上类似于构造器,所以也不可以调用可覆盖的方法,不管以直接还是间接的形式。**

如果必须从这种类继承,一种办法是 确保这个类永远不会调用它的任何可覆盖的方法。

18 接口优于抽象类

现有的类可以很容易被更新,以实现新的接口。

接口是定义mixin(混合类型)的理想选择。

接口允许我们构造非层次(竖向)结构的类型框架。

虽然接口不允许包含方法的实现。**但通过对每个重要接口都提供一个抽象的骨架实现(skeletal implementation)类,把接口和抽象类的优点结合起来。**接口的作用仍然是定义类型,但是骨架实现类接管了所有与接口实现相关的工作。

按照惯例,骨架实现类称为AbstractInterface,例如AbstractCollection、AbstractSet等。

骨架实现上有个小小的不同,就是简单实现。AbstractMap.SimpleEntry就是个例子,简单实现类似于骨架实现类,因为它实现了接口,并且也是为了继承而设计的,区别在于它不是抽象的:它是最简单的可能的有效实现。你可以原封不动地使用,也可以看情况将它子类化。

抽象类比接口有一个明显的优势:抽象类的演变比接口的演变要容易的多。

如果在后续的版本中,希望在抽象类中增加新的方法,始终可以增加具体方法,包含合理的默认实现即可。

一般来说,想在公有接口中增加方法,而不破坏实现这个接口的所有现有的类,这是不可能的。可以通过在为接口增加新方法的同时,也为骨架实现类增加同样的新方法,来一定程度上减小破坏。

因此,一个接口一旦公开发行,再修改基本不可能。

总结:

接口通常是定义允许多个实现(多态)的最佳途径。

如果你想要演变的容易性比功能、灵活性更重要,而且你接受抽象类的局限性,就用抽象类。

接口->骨架实现类->简单实现类。

19 接口只用于定义类型

除此之外,为了任何其他的目的而定义接口是不恰当的。

说白了,定义接口是为了接口的行为。

有一种接口是常量接口,这是对接口的不良使用。因为常量是实现细节,不应该泄漏出去。对类的用户来说没有价值,反而会干扰。而且如果非final类实现了常量接口,它的所有子类的命名空间也会被接口中的常量所“污染”。

定义常量应该用枚举或者不可实例化的工具类。

20 类层次优于标签类

想到了自己项目里 群聊创建模块。 原本就是一个标签类,改造成了类层次。

类层次好处:

简单清晰,没有样板代码,不受无关数据域的拖累,多个程序员可独立扩展层次结构。而且类层次可以反映类型之间本质上的层次关系,有助于增强灵活性。

标签类有很多缺点:

    可读性差

    内存占用增加因为实例承担着属于其他风格的不相关的域。

    域不能是final的。

总之它过于冗长,容易出错,效率低下。

其实标签类是对类层次的一种简单的效仿。

将标签类转化成类层次:

    为标签类的每个方法都定义一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这里的每个方法的行为都依赖于 标签值。

    如果有行为不依赖于标签值的方法,就将这些方法放在抽象类里。

    如果所有的方法都用到了某些域,则将域也放在抽象类里。

    为每种原始标签书写相应的子类。

21 用函数对象表示策略

如果一个类,它只有一个方法,这个方法执行其他对象(通过参数传入)上的 *** 作。

这个类的实例实际上等同于一个指向该方法的指针。

这样的实例称之为函数对象。也是一个具体策略类。

我们在设计具体的策略类时,还需要定义一个策略接口。

总结:函数指针的主要用途就是实现策略模式。

为了在java中实现这个模式,要声明一个接口来表示该策略,并且为每个具体策略实现该接口。

当具体策略只使用一次时,通常用匿名内部类来做。

当重复使用时,通常实现为某个类私有的静态成员类,并通过 公有 静态 final 域 被导出,域类型是策略接口类型。

22 优先考虑静态成员类

嵌套类指定义在另一个类内部的类。目的是 只为它的外围类服务。

如果嵌套类将来可能用于其他的环境中,它就应该是顶层类。

嵌套类四种:

    静态成员类(优先)

    非静态成员类

    匿名类(不能拥有静态成员,如果只有一处创建的地方)

    局部类(有多处创建的地方)

后三种被称为内部类。

静态成员类是最简单的一种嵌套类,最好把它看作是普通的类,只是碰巧被声明在另一个类的内部而已。

如果声明内部类不要求访问外围实例,就要声明称 静态成员类。

内部类会包含一个额外的指向外围对象的引用,保存这份引用要消耗时间和空间,也会影响GC.

匿名类的常见用法:

    动态创建函数对象。(21条)

    创建过程对象,比如Runnable、Thread。

    静态工厂方法的内部。

第五章 泛型


出错之后应该尽快发现,最好是在编译时就发现。

23 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

List对应的原生态类型就是List,如果使用原生态类型,就丢掉了泛型在安全性和表述性方面的所有优势。它只是为了兼容遗留代码的。

无限制的通配符类型:List,等于List,它们和List都不相等。

在类文字 中必须使用原生态类型。List.class String[].class ini.class都合法,List.class 和List.class都不合法。

24 消除非受检警告

尽可能地消除每一个非受检警告。 如果消除所有警告,则可以确保代码是类型安全的。意味着在运行时不会出现ClassCastException异常。

如果无法消除警告,同时可以证明引起警告的代码是类型安全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才可以用一个@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注解来禁止这条警告。

应该在尽可能小的范围里使用该注解。并添加注释解释为什么这么做是安全的。

25 列表优先于数组

数组与泛型相比,有两个重要的不同:

一 数组是协变的,泛型是不可变的。

如果Sub是Super的子类型,那么Sub[]就是Super[]的子类型。

然而泛型则不是。对于任意两个不同的类型Type1,Type2,List和List不可能是子类型或父类型的关系。

实际上,这不是泛型的缺陷,反而是数组的缺陷:

//fails at runtime!

Object[] objectArray = new Long[1];

objectArray[0] = “I don’t fit in”;//Throws ArrayStoreException

//Won’t compile

List listObject = new ArrayList();//Incompatible types

上述代码,无论哪种方法,都不能将String放入Long容器中。但是利用列表,可以在编译时发现错误。

二 数组是具体化的 在运行时才知道自己的类型,泛型通过擦除,在运行时丢弃类型信息

一般来说,数组和泛型不能很好地混合使用。

如果混合使用出现了编译时错误,应该用列表替代数组。

26 优先考虑泛型

不能直接创建 new T[16],可以通过创建 (T[])new Object[16];强转。也可以在 取出数据时强转。

有些泛型如ArrayList,必须在数组上实现。

为了提升性能,其他泛型如HashMap也在数组上实现。

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才可以用一个@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注解来禁止这条警告。

应该在尽可能小的范围里使用该注解。并添加注释解释为什么这么做是安全的。

25 列表优先于数组

数组与泛型相比,有两个重要的不同:

一 数组是协变的,泛型是不可变的。

如果Sub是Super的子类型,那么Sub[]就是Super[]的子类型。

然而泛型则不是。对于任意两个不同的类型Type1,Type2,List和List不可能是子类型或父类型的关系。

实际上,这不是泛型的缺陷,反而是数组的缺陷:

//fails at runtime!

Object[] objectArray = new Long[1];

objectArray[0] = “I don’t fit in”;//Throws ArrayStoreException

//Won’t compile

List listObject = new ArrayList();//Incompatible types

上述代码,无论哪种方法,都不能将String放入Long容器中。但是利用列表,可以在编译时发现错误。

二 数组是具体化的 在运行时才知道自己的类型,泛型通过擦除,在运行时丢弃类型信息

一般来说,数组和泛型不能很好地混合使用。

如果混合使用出现了编译时错误,应该用列表替代数组。

26 优先考虑泛型

不能直接创建 new T[16],可以通过创建 (T[])new Object[16];强转。也可以在 取出数据时强转。

有些泛型如ArrayList,必须在数组上实现。

为了提升性能,其他泛型如HashMap也在数组上实现。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zaji/570855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12-17
下一篇 2022-12-1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