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礼宾次序的依据
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其礼宾次序主要按宾客的身份与职务高低,依次排列。有时可按姓氏的顺序排列;有时可按参加国的字母顺序(一般以英文字母为准)排列;有时可按日期的先后排列;有时可按抵达活动地点的时间先后排列,等等。
(二)礼宾次序的具体要求
在各类国际社会交际中,大到政治磋商、商务往来、文化交流小到私人接触、社交应酬,凡确定礼宾次序必须从其总的原则出发,这一总的原则就是“以右为尊”,即一般以右为大、为长、为尊;以左为小、为次、为卑。
按照惯例,在并排站立、行走或者就座的时间,为了表示礼貌,主人理应主动居左,而请客人居右。男士应当主动居左,而请女士居右。晚辈应当主动居左,而请长辈居右。未婚者应当主动居左,而请已婚者居右。职位、身份较低者应当主动居左,而请职位、身份较高者居右。在不同场合也有特殊要求:两人同行,以前者、右者为尊;三人行,并行以中者为尊,前后行以前者为尊;上楼时,尊者、妇女在前,下楼时则相反;迎宾引路时,主人在前,送客时,则主人在后;宴请排位,主人的右边是第一贵客,左边次之;出门上车,应让尊。上车时,位低者应让尊者从右边车门上车,然后再从车后纸到左边上车;坐车(指轿车)时,以后排中间为大位,右边次之,左边又次之,前排最小。下车时,幼者、位低者先下,从车后绕至右边,替长者、尊者开门。上下车时,幼者、位低者都要一手扶车门,一手掌心向下,置于车门框上沿。以防长者、尊者头部角到车门框。
在中国古代,左尊或右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时期、时代和不同的领域、场合,存在著不同的规定。
总体情况之四个阶段:
先秦至西汉,总体以右为尊。其中先秦及秦朝侧重于尊左,西汉更侧重于尊右。
东汉至唐宋,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左为尊的制度。
元朝建立后,规定以右为尊。
明清两朝,以左为尊,此制为明、清两代沿用了五百多年。
简介
夏商周时期,朝官尊左,燕饮、凶事、兵事尊右。战国时朝官尊左,军中尊右。
在官职上,赵国和秦国以右为尊。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不忍为之下”。又如秦国的兵符分左右两部分,右符在国君手中,左符在将帅手中。
而处于同时代的楚国恰恰相反,楚国的官员中,有左司马和右司马、左尹和右尹、左领和右领、左史和右史等,他们的地位以左为上。
从东汉至唐宋,我国又逐渐形成了左尊右卑的制度。这时期,左仆射高于右仆射,左丞相高于右丞相。
在职务升降问题上,升职一般称右移,降职则称左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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