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是指
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 法规 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
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 下面 一、行政处罚的行为罚包括什么?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 营业执照 。 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二、行政处罚种类 根据现行 劳动法 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可以划分如下种类: 第一, 警告 、通报批评。 警告、通报批评,是国家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劳动关系 主体作出谴责和警诫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对违法情节轻微并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劳动关系主体进行谴责和警诫,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二,罚款。罚款。 罚款。罚款 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不履行法定劳动义务的劳动关系主体,予以剥夺一 定金 钱的经济制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并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物质上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劳动关系主体,强迫其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纠正其违法行为。 第三,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 吊销劳动行政许可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依法采取剥夺 其曾依法取得的从事某种工作或职业权利的许可证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这种劳动行政处罚,纠正或制止违法行为,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 劳动争议 。 第四,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责令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停止生产或营业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这种劳动行政处罚,制止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保证广大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劳动争议。 第五,征收滞纳金。 征收滞纳金,是劳动行政监督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劳动 社会保险 金的单位,就其拖欠的社会保险金数额按月加收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金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通过这种劳动行政处罚,纠正违法,促使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稳定社会。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警告(二)罚款(三)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 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是有权利对违法行政规定的企业和公民做出相应的处罚,行政处罚一般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行政拘留等措施,处罚的相关规定会根据涉案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当当事人不认同行政处罚时,也是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的种类 包括人身罚行为罚和财产罚及声誉罚等。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 行政处罚 。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财产罚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行为罚和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行为罚和什么? 行政法学理论上,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等处罚方式。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 法规 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 1、人身自由罚:包括 行政拘留 。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 违法所得 )。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 警告 、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根据《 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特点是什么?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 强制执行 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 刑罚 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 刑法 、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针对个人及企业违法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做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措施有法定的几种,从分类上看,除了行为罚和人身罚,还有声誉罚和财产罚。人身罚主要是针对个人违法的,其中行政拘留最为严厉。而财产罚是应用最普遍的。【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主要有五种:
(一)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二)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三)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四)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但对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涉及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则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行使,不得委托其他机关、组织代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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