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忧就是古代人无论是否有官职,在父母离世时都需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孝二十七个月。丁忧期间夫妻要分开,吃、住、睡都要在父母坟前旁边。丁忧起源于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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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情是中国古代礼俗,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称“丁忧”。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少见,但常常发生在战场将士身上,丁忧制度不应用在战场上面,古人称之“墨_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百善孝为先金革之事不避舍孝尽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丁忧
丁忧原指遇到父母或祖父母等直系尊长等丧事,后多指官员居丧。丁忧源于汉代,至宋代则由太常主其事。
古代官员的父母死去,官员必须停职守制的制度,丁忧期间,丁忧的人不准为官,如无特殊原因,国家也不可以强招丁忧的人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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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制度,无论是汉人政权还是少数民族政权都是如此。对于这一制度,最复杂的当属两晋南北朝时期,就是兄弟姐妹都能丁忧。唐代因为“文化多元”丁忧观念反而弱了下来。到了宋朝又开始兴盛,元明清三朝继续发展。
因特殊原因国家强招丁忧的人为官,被称为夺情。关于夺情,主要是两者。一是因为重要,二者纯粹的政治斗争。任何时期都有一些重要的官员,若三年不理政必会出现大问题。在“丁忧”占据绝对道德优势下,在长达“三年”的不居政行政的时期里,“大权旁落”是最明显的。因此,这就需要夺情——或者不必丁忧,或者提前结束丁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丁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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