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默法则是什么?

克拉默法则是什么?,第1张

克莱法则,又译克拉默法则(Cramer's Rule)是线性代数中一个关于求解线性方程组的定理。

1、当方程组的系数行列式不等于零时,则方程组有解,且具有唯一的解;

2、如果方程组无解或者有两个不同的解,那么方程组的系数行列式必定等于零

3、克莱姆法则不仅仅适用于实数域,它在任何域上面都可以成立。

对于多于两个或三个方程的系统,克莱姆的规则在计算上非常低效;与具有多项式时间复杂度的消除方法相比,其渐近的复杂度为O(n·n!)。即使对于2×2系统,克拉默的规则在数值上也是不稳定的 。

它适用于变量和方程数目相等的线性方程组,是瑞士数学家克莱姆(1704-1752)于1750年,在他的《线性代数分析导言》中发表的。其实莱布尼兹〔1693〕,以及马克劳林〔1748〕亦知道这个法则,但他们的记法不如克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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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的情况

当方程组没有解时,称为方程组不兼容或不一致,当存在多个解决方案时,称为不确定性。对于线性方程,不确定的系统将具有无穷多的解(如果它在无限域上),因为解可以用一个或多个可以取任意值的参数来表示。

克拉默规则适用于系数行列式非零的情况。在2×2的情况下,如果系数行列式为零,则如果分子决定因子为非零,则系统不兼容,如果分子决定因素为零,则系统不兼容。

对于3×3或更高的系统,当系数行列式等于零时,唯一可以说的是,如果任何分子决定因素是非零的,那么系统必须是不兼容的。然而,将所有决定因素置零都不意味着系统是不确定的。 3×3系统x + y + z = 1,x + y + z = 2,x + y + z = 3的一个简单的例子,其中所有决定因素消失(等于零)但系统仍然不兼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莱姆法则

这是克莱姆法则最简单的证明方式,就我所知.但是一般的教材会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先讲行列式,再讲矩阵,所以......(如果看不懂,学了矩阵后再来看就好了.) 仅就理论结构上而言,先讲线性方程组的一般解法,再讲线性空间,然后讲矩阵,最后讲行列式是最好的.这种讲法比较抽象,因为一上来就讲线性空间,初学者不好入门,而且也不是历史发展的顺序.但是却是最清晰的理论框架. 为什么要研究行列式,就是为了判断方阵是否可逆!(当然,行列式最初被发明出来不是为了这个目的.) 克莱姆法则在理论上很有用,但是在应用中的作用几乎等于0.没有人会用克莱姆法则去解线性方程组(简单的2维方程组可以用克莱姆法则解). 最后,至于你所问到的为什么克莱姆法则可以解线性方程组.因为这个鬼东西被证明了啊!你还想怎样?

克莱姆法则,又译克拉默法则(Cramer's Rule)是线性代数中一个关于求解线性方程组的定理。它适用于变量和方程数目相等的线性方程组,是瑞士数学家克莱姆(1704-1752)于1750年,在他的《线性代数分析导言》中发表的。

克拉默法则有两种记法:

1、记法1:若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可逆(非奇异),即系数行列式 D≠0。有唯一解,其解为

2、记法2:若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矩阵可逆(非奇异),即系数行列式 D≠0,则线性方程组⑴有唯一解,其解为

其中Dj是把D中第j列元素对应地换成常数项而其余各列保持不变所得到的行列式。

记法1是将解写成矩阵(列向量)形式,而记法2是将解分别写成数字,本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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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克莱姆的主要成就:

克莱姆的主要著作是《代数曲线的分析引论》(1750 [1]  ),首先定义了正则、非正则、超越曲线和无理曲线等概念,第一 次正式引入坐标系的纵轴(Y轴),然後讨论曲线变换,并依据曲线方程的阶数将曲线进行分类。

为了确定经过5 个点的一般二次曲线的系数,应用了著名的“克莱姆法则”,即由线性方程组的系数确定方程组解的表达式。该法则於1729年由英国数学家马克劳林(Maclaurin,Colin,1698~1746)得到,1748年发表,但克莱姆的优越符号使之流传。他还提出了“克莱姆悖论”。

二、克拉默法则的证明:

1、充分性:设A可逆,那么显然

的一个解。又设X1是

其他不为X0的解,即

两边同时左乘A-1得

上面两式矛盾,因为不存在其他不为X0的解,故

是的一个解。

2、必要性:设

的唯一解X0。如A不可逆,齐次线性组AX=O就有非零解Y0,

X0+Y0也是

的一个解,矛盾,故不可逆,证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拉默法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克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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