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法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1、折叠全面性原则
会计科目作为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其设置应能保证对各会计要素作全面的反映,形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具体地说,应该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的若干会计科目,不能有任何漏洞,要覆盖全部核算内容,而且,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含糊不清。
2、折叠简要性原则
会计核算的目标就是向各方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他们的判断、决策需要。一方面会计科目的名称要明了,代表了经济业务的主要特点,使人易懂;另一方面,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如国家宏观调控部门、企业内部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公众等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尽相同,会计科目设置既要兼顾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又要考虑会计信息的成本。
3、折叠稳定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宜经常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会计科目的稳定性,并非要求会计科目绝对不能变更,当会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会计科目也应随之作相应的调整,以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
4、折叠统一性和灵活性兼顾原则
统一性就是要求企业设置会计科目时,应根据提供会计信息的要求,对一些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应保证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相一致;灵活性是指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行业特征和业务特点,对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作必要的增设、删减或合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会计科目。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无论是新组部门,还是未调整部门,都要把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
2、明确部门职责关系。在新的组织框架下进一步调整、细化和明确部门职责关系,构建职责明确的政府治理体系,防止出现职责重复、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情况。加强协调配合,对常态性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的协调机制,如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
3、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深化改革的思路,就是按照部门新的职能定位和大部门制原理,进行内部优化组合,对一些部门中分设过细、职责重复、相互牵扯的内设机构,可加大整合力度,采取大司局、大处室设置。对职数超编现象,应根据新的职责任务,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扩展资料:
针对一些领域党和政府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通盘考虑党和政府机构设置,准确定位,合理分工,有分有合,对一些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党的机构和政府机构可采取综合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整体效能。
在地方,对省市县职能相近、工作重合的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使一类事务尽可能由一个部门负责或统筹,推动地方机构整合精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治理变革视角下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和思路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设置原则是:政企分开原则、精简原则、效能原则、权责结合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经济管理机构是指为了实现经济活动的目标,在人员分工及功能分化的基础上,使管理者群体中的各个成员担任不同的职务,承担不同的责任,赋予不同的权力,共同协作,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系统或形式。
经济管理机构从宏观上看,是各级政府机构及其设置的综合和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从微观上看,主要是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它们的共同特征是由一批在社会分工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管理技能,按照一定方式组织起来的人员集合体。这些人员(即管理者)在管理机构中,根据分工都有一定的职位、权力、责任和义务,代表管理机构行使管理的职能。
经济管理机构遍布于社会经济的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之中,它们之间互相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经济管理的机构体系。主要包括决策体系、执行体系、控制协调体系、监督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经济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指的是经济管理机构在组织功能上的诸关系的总和。根据经济管理机构适应经济管理需要,从而建立经济管理机构以应有的目标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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