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yjbys
目前所在:广州年龄:26
户口所在:湖南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计算机软件:,it-品管、技术支持及其它:,运维工程师
工作年限:3 职称:中级
求职类型:全职 可到职日期:一个星期
月薪要求:5000--8000 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工作经历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XX-04 ~ XX-04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计算机服务(系统、数据服务,维修)
担任职位:运维工程师
工作描述:1、负责地铁afc系统产品的工程项目实施,软件维护,新软件测试升级等工作。
2、熟练 *** 作qnx系统(类似于linux),sybase、sql数据库维护,以及软件安装调试。
3、协调处理好业主的需求。
离职原因:
广州爱递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XX-07 ~ XX-03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助理工程师
工作描述:1、从事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的硬件电路设计,样板制作,调试,及软件系统测试等工作。
2、相关设计资料的制作,生产线技术问题跟进。
3、客户技术问题跟进。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获得学位:毕业日期:XX-06
专 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
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学校(机构)所学专业获得证书证书编号
XX-09XX-06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大专毕业证-
语言能力
外语:英语 良好粤语水平: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良好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熟悉电子产品的开发流程,工作原理,构造等知识,以及电子产品的调试,测试等。在之前的工作中,我学会了很多,学会了怎么与人相处,与人沟通交流,增强了工作责任感。有实际动手能力和团体协作精神,能迅速的适应工作环境,并融入其中,展现更好的一面。
详细个人自传
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有团队合作意识,实践能力强。我相信,只要有信心,有好学的心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篇二:运维工程师个人简历范文
个人信息
yjbys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91-1
工作年份: 2010
政治面貌: 人民群众
婚姻状况: 未婚
户籍: 张店
现所在地: 张店
目前状态: 待业
工作能力
1、熟练安装、调试中高级网络设备(如:[cisco/H3C]交换机、路由器等)组建企业网络。
2、掌握局域网和广域网的各种协议及其配置,例如VLAN、OSPF等,
3、熟练掌握在Windows和Linux/BSD(熟练使用三种以上Linux发行版)两大 *** 作平台下的各种应用服务的安装维护。例如:Web(LAMP/LNMP)、FTP、MySQL
Repliction、SVN、CDN等 熟悉ManTis、BugZilla、BugFree等源码系统管理和维护。
4、熟练进行各种网络相关文档的书写,例如:项目实施报告、项目分析报告。
5、有两年服务器维护经验,Windows/Linux/BSD系统加固与安全防护。
6、有两年脚本安全经验,精通WEB攻击/防御技术(不参与违法业务,仅用于保障职责范围内网站的安全),熟悉渗透测试流程。
7、有驾照,可以开车。
8、平易近人,善于学习并接受最新的技术。
求职意向
职位名称 职位分类 期望工作地点 期望工作性质 期望月薪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程师 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IT 张店 全职,兼职 2000元至3000元
系统工程师 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IT 张店 全职,兼职 2000元至3000元
最高教育背景
时间: 2008-8至2011-1 学校: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历:大专
外语语种: 英语 读写能力: 良好 听说能力: 良好
第二外语语种: 读写能力: 听说能力:
计算机水平: 优秀
工作经历
2010-9-2011-1 企业名称: 深圳市生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职位: 运维工程师
工作描述: 负责公司服务器运维工作,网站&服务器安全。
项目经验
2008-10-2009-2
项目名称: 搭建高可用性的Web服务器 是否属于IT项目: 是
项目中职责: 网站安全架构审核,网站架设。CDN部署。
项目描述: 服务器均是Linux,使用Nginx+PHP+MySQL的架构
CDN & MySQL数据库服务器硬盘用SSD
专业技能
专业技能 技能描述 使用时间 掌握程度
计算机/IT Linux 32个月 优秀
计算机/IT 网络安全管理与维护 24个月 优秀
团队管理经验
公司名称: 山东信息安全小组
业绩描述: 团队创始人之一,目前是团队核心成员之一。
在网上兼职被骗,可以到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参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参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参照《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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