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住房公积金账号收不到验证码原因及应对策略:
1、手机装了拦截软件收不到验证码,建议您解除应用软件的短信拦截,或者更换手机尝试。
2、手机关机、暂无信号、欠费或者停机收不到验证码和短信,建议您缴费后重启手机尝试。
3、手机在境外使用或者使用境外手机收不到短信验证码,建议您如果是信号网络延迟,可稍后尝试重新获取。
4、手机短信息存储满了收不到短信验证码,建议开关机尝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一种专用的银行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平时所说的基本户、一般户)不同。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不要与结算账户混淆。应先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然后去选定银行办理开户。账号为9位或12位。
扩展资料:
柜台激活住房公积金账号的注意事项:
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卡的激活 *** 作,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身份z件。在网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 *** 作,默认情况下,公积金卡在网上的默认密码为身份z后六位。银行柜台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 *** 作时,需要提供公积金卡密码和存储卡(yhk)密码。注: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为身份z后六位,字母用“0”代替。
参考资料:
公积金错误003是系统的问题,有的时候官网人数过多,导致服务器拥挤,导致网页卡慢或者是提取不出来,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 *** 作规范,会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 作规程》规定的若干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皆可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被纳入广铁(集团)公司当年特困户救助名单的职工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或其配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0)职工符合(1)、(2)、(3)项规定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职工符合(1)、(2)、(3)、(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2)职工符合(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二、办理地点
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时间
办理点工作时间参考: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 10 月 1 日-次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办理材料
(1)必须携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提取人本人《居民身份z》原件,如购房人是配偶或共有人是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在长沙地区购建房的,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居民身份z》,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出具的近 3 个月《未婚证明》
(2)购买自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下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
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经房改办盖章确认的《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 ;购房款付款凭证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 ;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翻建提供)
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4)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其他资料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本息,按月偿还(含提前部分还贷)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超过24个月的提供近24个月的《还款明细》,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 《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照本条第(三)项 1 、 2 点的规定提供对应资料。
(5)无房户支付房租
提供站、段、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地证明》、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z》、《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未婚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近三个月(或<户口簿>)《未婚证明》、夫妻双方工作地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长沙以外地区,由本人到工作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自行开具, 3 个月内有效。长沙地区,以房屋产权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职工本人提供)
(6)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7)退休
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铁(集团)公司特困户救助文件》及名单复印件
(9)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 元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职工单位出具的《合法继承人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z》(多人继承均须<居民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11)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重大疾病:提供患者《居民身份z》、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户口簿>;父母提供由单位人劳部门出具参加工作时填写的含有家庭成员一页的履历表复印件并盖章)
重大灾害:提供受灾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批文》、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Step 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2:携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各种情况下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材料’已详细列出)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工作人员确定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Step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七、办理费用
无需缴费
八、温馨贴士
(1)办理业务时请携带齐全所需的相关相关文件
(2)用户也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更加的快捷方便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信息来源于: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项目流程清单
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3-4层。
联系电话:(028)86279513
扩展资料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职责: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1、归集支取管理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
2、委托贷款管理
受理及初审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
3、会计核算管理
核算本部门管理费用;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为职工提供账户查询。
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手续。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利息支付;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业务档案管理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管理会计档案。
二、授权职责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在所属地区行使下列管理权限:
1、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6、审批办理本区域内的跨行资金(200万元以内)转账手续。
参考资料:
方法一:网上查询
职工可通过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初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编号后6位(各个地方不一致)。
方法二:自助式终端查询
职工可凭第二代身份z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通过输入查询密码,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查询折的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大厅设立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也可到发放联名卡所属银行自助终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三:柜台查询
职工本人、职工配偶、受委托人、单位经办人、公检法等有权机关工作人员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查询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要查询打印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可持有关办理要件向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所属管理处提出申请。
方法四: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使用人工服务或自助语音服务,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方法五:短信查询
职工可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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