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得很经典。正确。
营销由坐销到行销,由酒深不怕巷子深到铺天盖地打广告,各种促销、各种线下活动、各种哗众取宠,营销总是与新鲜事物能够相结合,例如目前的大数据、互联网营销。
所以,营销与生俱来的特点就是创新。营销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
1908年,拉斯克尔招来了霍普金斯,他后来成为受全行业敬仰的第一代广告天王。
他们是因为一瓶啤酒认识的。
这瓶啤酒不是出现在饭局上,而是在火车上出现的。拉斯克尔当时在火车上,对面坐着精通广告的出版商科蒂斯。科蒂斯说:“我刚刚读了一个广告,按图索骥点了一瓶啤酒,为了你的生意着想,你应该去把写这个广告的人找来。”
那是一则 喜力滋啤酒 的广告。拉斯克尔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广告作者与肯尼迪是同一类人。于是他找到了这个叫霍普金斯的人,邀请他加盟洛托公司。
后来,他问道:“你是如何写出那条广告的?”当时这条广告被视为完美的广告,在行业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霍普金斯于是把这个广告背后的故事说了出来。好在这个故事记录在他写的回忆录《我的广告生涯》中,择要编辑如下:
霍普金斯补充道:这是广告中常见的情形。某种产品并不独特,也许有无数的人都能制造它,但是只要你先说出来在其中所费的工夫,说出那些别的制造商认为很平常、很不值得一提的过程和特点,你的产品就有可能成为这一行业的代表。(不由得感觉我写这本《赵义说透广告营销史》也是这样的,有无数的大牛都比我更有资格来写一本既精深又浅显的广告营销史,但我放弃天天追社会热点,潜心整理行业过往,整齐百家语,动笔写这本书,一以贯之,希望做到“本立道生”吧。)
果然,几个月后喜力滋啤酒的销售从第五上升到并列第一。这是一个完整的系列广告反复投放的结果。但万事开头难,最难的还是第一条,第一条广告的诞生是这样的:
拉斯克尔没有看错人,霍普金斯是“纸上推销术”的信徒,他完美演绎了肯尼迪的定义。在此基础上,他后来还发展了一套“科学”广告的思想,并写了一本《科学的广告》。由此霍普金斯成为广告界科学派的代表人物。
比起《科学的广告》,我则更喜欢他另一本书《我的广告生涯》。
因为《科学的广告》成书较早,定论较多,中间的一些“科学”广告法则,现在变得不那么科学了。但霍普金斯的《我的广告生涯》就不一样,这是他职业生涯的全景回忆录,里面记录的每一个广告营销战役,在89年后的今天仍然让人读的惊心动魄!
霍普金斯让许多滞销商品通过各种广告活动打开了销路,在我心中,他是行业内举世无双的“促销天王”。虽然我没能找到任何一条他写的广告图样,但是他作的广告真的能促销,下面是一个经典的广告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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