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律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持有司法局颁发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也有一些是无证也无正当职业从事法律事务的,俗称“黑律师”,并不是真正的律师。
第一个问题 律师与委托人初次会谈技巧
会谈是律师执业最基本的技能和职业技巧(艺术)。律师的所有业务,不论诉讼或非诉讼业务,一般都是以会谈的方式开始。律师与委托人的初次会谈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会谈前的准备
1、接待室(处)、办公室以及着装:律师应当着正装,且必须整洁。
2、欢迎委托人:
3、律师费:国人往往忌讳在见面一开始就谈钱,但是如果律师与委托人在会谈前不就律师费进行协商,今后的工作就无法顺利进行且容易产生很多矛盾。
4、保密问题:
5、陪同人员:有些委托人喜欢由亲属或朋友陪同去律所与律师进行会谈。
二 会谈
1、开始会谈:会谈应当以开放式问题作为开始,比如:我能为你做些什么?我怎样才帮你解决你的问题?或者用预测性的问题来猜测委托人是在什么法律领域有了麻烦。
2、倾听委托人陈述案情:倾听委托人陈述案情的能力是律师办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显示对委托人的同情人情味在会谈中必不可少,为了建立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相互信赖的良好代理关系,律师在会谈中应当充分表达对委托人处境的理解和对案情的高度兴趣。
4 询问案情:律师询问案情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为了区别有用信息和无用信息,二是询问律师认为重要而被委托人忽略的信息,三是探知委托人所提供信息背后隐含的问题。
5、提出建议:委托人聘请律师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律师帮助解决问题,因此,会谈中,律师必然要就案件的解决提出建议。
6、计划解决方案作为律师,应当始终以委托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要为了赚取律师费而一律建议委托人用诉讼解决问题。事实上,很多案件采用调解、协商或仲裁的方式解决更加符合委托人的利益。
三 结束会谈
律师结束会谈前,应当询问委托人是否已经将案情陈述清楚以及对解决案件的方案是否有不明白的地方。最后,律师起身,并与委托人握手,会谈解决后,制作一份会谈总结,列明委托人在会谈中陈述的案情、律师的建议以及一些主要注意的时间,并附上下次会谈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发送给委托人,或以电话告知。会谈是也是一门艺术,需要律师精雕细琢。
第二个问题 关于年轻律师业务开拓之思考
一、年轻律师需不需要自己开拓业务
优秀律师所必备的部分条件之一就包括:与客户沟通的能力和开发客源的能力。可见,在法律服务市场需要律师具备开发客源的基本能力。年轻律师如果不去给大律师们做受薪律师、或者不去和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其他律师搭档,总是无法回避独立开拓业务的问题。
二、目前年轻律师常用的几种开拓方式
第一,年轻律师必须先顺利地找到第一个客户群
第二,年轻律师要非常注意自己的口碑,对客户的法律服务必须让客户满意甚至非常满意。这类方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滚雪球方式或周边效应。
三.律师业务开拓能否借鉴市场营销理念
市场营销是一种微观管理活动,主要是通过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来了解客户的需求,按照客户的需要和要求进行设计服务,发展新的客户和新的业务,扩大产品或服务市场的占有份额。多人认为:律师是高尚的职业,要律师去"屈就"市场推销自己让人难以接受律师是法律之师,是专家学者,因此与其他行业有很多不同,所以律师业不应适用市场营销理念。
四. 关于年轻律师借鉴市场营销理念开拓业务的几个建议
第一,在思想和观念上,必须扭转以法律服务为主导的观念,要认识到市场营销理念的重要性和学习训练的必要性,并建立以客户为主导的市场营销规划,始终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从而正确及时地领会、发现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二,采用各种适合的营销手段,舍得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不断地开发新客户,这是律师业务更新、活水常流的重要来源和业务稳定并掌握主动的重要保证。
第三,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进行业务策划,随时调整自己在业务开拓上的作战中心和战略战术。
第四, 充分运用网络传媒等各种适合的方式,展示自己雄辩的口才、敏捷的反应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五、在以后的岗前培训中,增加有关律师业务开拓方面的培训
路之一:走亲戚朋友的.路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终极目的,也不外乎是想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吧。
路之三:走自我策划的路
路之四:走社区服务的路
路之五:走个人服务的路
路之七:走投书自荐的路
路之八:走新闻媒介的路
1、寻求与媒体的合作机会。
2、多接交记者朋友。
3、可以要求做报社的兼职通讯员,借此身份认识一些企业。
4、法律服务做为社区免费服务内容之一进入社区,定期在社区搞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报纸上打广告。
6、搞好与律师事务所接线员关系。
7、了解当事人背景,有前途当事人当朋友相处,力争介入到他的朋友圈中。
8、周休日其他律师都休息,趁此机会独自在事务所,如果来电都是自己的。
9、留意报纸上潜在的案源。
10、多参加朋友之聚会、结婚等,发名片之大好时机。
11、与社会活动能力强者交朋友。
12、各个交易会等如果能有你一个办公桌最好。
13、 QQ可以交到层次比较高的朋友
14、多认识朋友,可以到朋友的办公场所,可以认识很多朋友的同事。
15、16、(只要交钱就好办),没有就复印自己的宣传材料当垃圾一样散发。
17、故意选择公益性诉讼提高知名度。
18、义务给企业上课。
19、周休日之时征得律师所同意,在比较繁华处摆摊设点免费法律咨询和代书。
20给企业发信,先做免费的法律顾问。、
21、与公司登记部门等交朋友,知道新成立公司名称,然后上门推销自己。
第三个问题 充分利用网络开拓案源
网络----才是更宽阔的创业空间!
第四个问题 律师的个体市场营销
一、律师个体营销的益处
1,提高专注度。
2,促进律师自身优劣势分析。
3,促进目标的有效执行。
4,可以有效检测营销结果。
律师无论作为公民或者法人的代理人还是辩护人,往往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律的希望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然而,律师作为掌握法律知识的专家,除了“法律武器”之外并没有其他的任何代表国家的公权力,所以律师无论如何是不可能成为“包青天”的。但对许多无权无势也无钱却被侵犯了合法权益的当事人来说,他们许多时候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律师的身上,也无疑希望律师能够成为“包青天”式的人物“为民做主”、“除暴安良”、“匡扶正义”。所以,作为律师,需要承受着其职责不可承受之重。没有国家公权力作为后盾,律师要不负所托,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苦练内功,以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想法设法去影响司法机关以追求理想的结果。
律师的内功主要有以下几项:1、嘴功。做律师,不仅需要“能说”,还需要“会说”。律师一边要说给自己的委托人,另一边还要说给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必要的时候,还要想方设法说服对方当事人或者对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律师承接业务需要说服委托人,办理诉讼业务需要说服法官、仲裁员,办理非诉讼业务需要说服客户或者客户对方的当事人,举办法律讲座更要站在讲台上对大众演说,这都离不开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所以,作为律师,必须苦练嘴功,没点嘴上功夫,是难以做好律师工作的。
2、腿功。律师业作为服务行业,服务态度往往决定着事业的成败。律师面对客户,不仅需要上门推销自己和提供服务,还必须随叫随到,及时快捷地解决客户的法律问题。律师承办诉讼业务,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掌握着执法权并代表着国家公权力,律师只是代表着委托人利益的诉讼代理人,所以律师不仅需要经常往返于司法机关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出席必要的诉讼活动,而且还必须随叫随到,接受司法机关安排的事务。尤其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送达的义务,现在许多时候司法机关都不会主动送达,而是直接通知律师代表诉讼当事人去上门领取,这无疑更加大了律师的义务和跑腿的里程。另外,律师收集证据、调查取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这都需要跑腿。因此,作为律师,没有很好的腿功,也是很难做好律师的。
3、写功。诉讼活动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律师从事诉讼活动必须提供规范的书面法律文书,所以律师必须能写、会写。律师从事非诉讼活动,无论出具律师函或者法律意见书、见证书,还是起草、审查合同等,更是以写作相关法律事务文书为目标,都离不开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即使为了承接业务而宣传、推广自己,律师也不得不写作一些必要的宣传品。更主要的是,律师无论在法庭内外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都离不开书面表达形式。书面表达形式不仅正式、规范,而且还可以保留、存档,是比口头表达形式更为正式和重要的一种方式。律师如果没有很好的写作水平和书面表达能力,甚至要比口头表达能力差点的律师更难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和尊重。
4、法律分析的功力。律师掌握了事实和法律,最终必须结合实事和法律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严密的思维和逻辑进行推断和分析,依法得出无可辩驳的、令人不得不信服的结论,这才是律师工作的最高境界,也是律师工作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律师展现自己“嘴功”或者“写功”的内在基础。如果缺乏必要的法律分析的功力,律师即使“口吐莲花”或者“妙笔生花”,也都会空洞无物,难以达到应有的目标。
5、活动或者应酬的功力。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人心态比较浮躁,许多当事人对于律师的业务和工作一知半解,一些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也不尽规范,这都无形中为律师的工作增加了障碍和难度。为了消除这些障碍和解决形形色色的工作困难,律师就不得不有一些“圆滑”的技巧,在各种人员和矛盾中“周旋”,练就必要的活动或者应酬的能力。如果律师太过古板,那么很可能就会遇到过不去的门槛,最终会使自己的工作陷入困境,也难以向当事人“交差”。所以必要的活动或者应酬的功力,是律师工作无可奈何的“润滑剂”。但律师无论如何活动或者应酬,都不能以违法犯罪为代价,否则,这就可能成为律师的“陷阱”或者“滑铁卢”,使律师自己身陷囹圄。
以上五项内功,作为律师都不可缺少。但要每个律师在每项功力上都十分出色,那是很难做到的。每个律师都可能在某种功力上强一些,又在另一种功力上弱一些,各个律师都会有自己的强项和弱项。对于大型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来说,如果结合每个律师的强项进行优化分工,无疑会大大提高律师事务所整体的实力。嘴功好的律师适合非诉讼调解工作,也适合律师营销;腿功好的律师适合承办简单而数量多的诉讼案件如劳动仲裁、劳动纠纷诉讼、交通事故赔偿等,或者适合办理立案、查档、提供证据等业务;写功好的适合办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见证意见书以及起草、审查合同、章程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分析功力好的律师适合重大、复杂、疑难、影响巨大的法律事务;活动或者应酬功力好的律师适合调查取证和周旋于各种矛盾和困难之间等。律师之间的这种合作和分工必不可少。当事人在遇到特别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的时候,也应考虑聘请多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取不同律师之所长,发挥不同律师各自的特长,最终达到最好的法律服务效果。
了解律师的内功,对于律师来说,可以知道自己的所长和所短,既要懂得取长补短,又要懂得扬长避短。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2年,前身为烟台法律顾问处、烟台对外律师事务所、烟台环球律师事务所,是烟台市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经数十年几代律师的努力,信谊已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业内领先的律师事务所。
承继着深厚的底蕴,信谊律师又不断开拓着业务范围,除传统的民刑、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外,还致力于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房地产、BOT项目、金融业、不良资产、公司并购、资产重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和诉讼等多项新领域。
信谊律师事务所的成功,靠得是优秀的专业人才与高效的工作机制,这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深厚的基础。信谊所现有一支学历高、素质好、业务精的专业律师队伍,具有精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并同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
信谊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并通过诉讼与非诉讼的手段积极进取地解决问题,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最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回首过往,信谊所以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辛勤的劳动和娴熟的法律专业技能获得了人们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信谊所将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理念和更高水平的服务水准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让我们的客户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前行的路上,信谊与您一起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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