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领域,两个趋势需引起重视:
1、“产品体验经验”正在成为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而且,随着媒介渠道自由化发展带来的人群社交解放,这种方式显得举足轻重。比如,Google尝试为自己的产品列表广告(Product Listing Ads)增加了“产品评价信息”的新功能。这里的“产品评价信息”就是“产品体验经验”,包括,电商对用户留言的重视,也是该趋势的体现。
2、“媒介+内容”作为最重要的两大营销载体,由传统营销中“媒介主导”,向新营销的“内容主导”变迁。比如,国外有航空公司尝试推出两个多小时的“长广告”,最近杜蕾斯又为旗下的Air空气套制作了一条三小时的长内容。更不要提,此前乐高大电影这种成功案例在前。
原因容易理解,越来越复杂的媒介环境中,使用“渠道整合”来积累注意力的这种策略,难度会越来越大。而内容,由于天然具有凝聚注意力的优势,将会成为品牌营销中的最重要角色,没有之一。
但令人很意外的是,这两个趋势的指向,其实并不是统一的,反而形成了一个完全不可调和的悖论。
显而易见,“产品体验经验决定论”(以下简称“体验论”),本质上是“反营销”的,否定了“营销”对企业成长和企业效益的重要作用,认为产品是决定品牌成长和市场表现的唯一因素。从宏观角度看,这种观点并没什么大的问题。
同时,“体验论”也是“反品牌”的,否定了传统市场作业中的“品牌中心论”,确立了以“产品”为中心的市场作业方式,即产品即营销,产品即市场的全新理念。
“体验论”认为,由于产品体验决定了购买决策,因此“品牌”为企业效益进行背书的作用会越来越弱,“品牌”的市场重要性,将会呈现下降态势。所谓“品牌经营”的存在土壤,也会越来越贫瘠。当然这也没错,问题是,该逻辑无法覆盖所有市场事实。其实,“体验论”最成功的例子是“苹果”,其经营理念,基本是围绕产品来形成自己的市场效应。
近日库克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为开发最优秀的产品,你需要拥有一流的技术。乔布斯认为,如果苹果能做到这一点,即,为人们开发优秀的产品和工具,那么人们就能完成伟大的事情。”
苹果对“产品主义”的推崇,是对体验论中“以产品为核心”的市场作业方式的坚信不疑。库克明确表示,苹果公司将乔布斯的这种观点视为苹果的经营哲学和最大财富。
不过,苹果的成功只是证明“体验论”的可行性,未能证明“营销”和“品牌”在市场作业中地位的丧失。个人认为,“营销”和“品牌”之所以依然能在产品中心化的未来市场中具有重要作用,大致以下几方面原因需要参考。
常规意义上,用户需求虽然是天然存在的,但是也不乏雄心勃勃的企业创造新的用户需求。比如没有电影院前,用户能想到自己还有观影需求?没有IPhone之前,用户哪里晓得移动互联网这种需要。
因此,新需求的培养,如果仅用“体验论”这种市场作业方式,或许并不那么高效。相比单纯的用产品进行市场渗透,“营销”的确更容易承担起更多的市场培育的重任。
其次,竞品永远存在,即便出现高度垄断,也不会导致竞品完全消失。原因是,自由市场中,技术的持续领先虽然可以存在,也能使产品快速脱颖而出。但是,这种技术差距,只会随着时间的拉长而被慢慢缩短,表现在产品端,就是同质化日趋严重。
因此,自由市场中同类产品的同质化是无法回避的。而同质竞争的存在,显然会削弱产品本身在市场作业中的重要性。
所以,当产品间的差距不是很大,竞品之间已不是产品端的直接对峙,更需要“产品”之外的工具,来给产品的市场表现进行加成,这就会凸显出“营销”的不可或缺。
所以,“体验论”虽然是从反营销的角度出发的,但是,依然无法否认“营销”在市场作业中的作用。
第三,同质化竞品共存的市场环境中,“营销”作业有两种具体选择:
效果营销,短平快的提升市场业绩;这没什么好说的,“效果营销”显然是一种很好的辅助性工具。
品牌营销,个人更愿意将其称为区别于产品体验的“情感体验经营”。
而“品牌”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品牌是情感体验经营的最重要载体,而且在企业各种因素中具有唯一性。
同时,情感体验层面的用户经营,有利于保持产品生命力,将轻度用户转化为深度用户,从而带来销售层面以外的潜在商业价值,其终极形态,其实就是“粉丝经济”。
从这方面看,品牌作为沟通用户和企业间的桥梁,也作为用户情感寄托的对象,品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体验论”所谓的“反品牌”性也不存在。
基于此,营销领域的两种趋势,不存在真正的悖论,他们都会在未来的市场中拥有自己的应用环境。体验论中的“以产品为核心”的市场作业方式,虽然具备普遍意义的正确性,却并没有完全否定“营销”和“品牌”的市场作用。
其实,“体验论”的真正精髓是,“产品好”不是市场成功的最终条件和唯一条件,而只是基础,仅仅只是企业能够进入主流市场的门槛。有了这个前提,才会有“营销”的用武之地。
因此,“体验论”真正否定的是,传统的市场作业中,营销先于产品的这种先后次序。其理念的来源是,未来市场中,产品必须先于营销的这种客观市场环境。
胜利不是存在于市场的终端,而是存在于潜在顾客的心智中。
从微观层面看,消费者往往“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他们有兴趣的是品类,而不是品牌。品类才是隐藏在品牌背后的关键力量。
从宏观来看,财富产生于分工。分化是商业发展的原动力,而分化的力量又来自不断诞生的新品类。
随着时间的推移,几乎每个品类都会分化。试图占据分化品类中各个层面的领导品牌,注定会面临失去其主导地位的可能性。
相较之下,更好的战略是持续的修剪品牌,使它在心智中持续代表某个单一的定位,然后启用新品牌来占据发展中的新品类。
这与很多人的感受恰恰相反,人们感受到的是融合。把不同品类结合在一起,比如盒马鲜生,但这还不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我们坚信分化,未来会诞生大量的新品类。
在21世纪,若想在既有成熟的品类中,推出新品牌,不仅花费高昂,而且前途未卜,而开创一个新品类推出一个新品牌,却容易的多。因此,开创品类并打造品类之王,就成为21世纪商业竞争和打造品牌的第一法则,它将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企业家产生深远的影响。
要注意的是,新品类也有两种:过渡型品类和真正的新品类。
比如,混合动力车就是一个介于燃油车和电动车之间的过渡型品类。过渡型品类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填补空白,取得阶段性的成功,但它随后便会逐渐消失。如果你的品类是一个过渡型的品类,会很痛苦。
黑莓手机也是一个过渡型品类。在IPhone上市后,为了保住自己的主导性市场,黑莓也推出过IPhone同类型的智能手机,并沿用了黑莓这一品牌。这显然不能阻止黑莓的衰落。
随着品类的成熟,领导品牌的市场份额会越来越牢固,其他品牌要取代市场领导者,就越来越难。在一个新品类经历几十年的发展,成为一个老品类后尤其如此。
我们去问大多数首席执行官:如今商业成功的主要条件是什么?到的答案,会和大多数顾客回答你的一样:更好的产品或服务会在市场上胜出。假设更好的产品会在市场上胜出,那么营销的作用是什么呢?更令我们感到困惑的是,营销行业似乎也认为“更好的产品”是所有问题的答案。而真相是:大多数消费者认为的更好的产品,不是他们自己这么认为,而是因为成千上万的其他人这么认为。
如果你是领域内的第一个品牌,并成为了市场领导者,那么你就有了更好的产品。如果你不是第一个品牌,并且没有成为市场领导者,那么是因为你没有更好的产品。
这就是死囚牢房悖论:如果你说你是无辜的,我们会处死你,因为你对你犯下的重罪毫无悔意;如果你说你有罪,我们也会处死你,因为我们不会给一个无辜的人行刑。
很多经理人专注于创造更好的产品,他们不明白的是:品类中,第一个占据顾客心智的品牌,几乎总能成为最终的赢家。
一个新品类常常需要几年的时间达到稳定状态,在这种稳定的状态中,会出现一个长期的市场领导者,一个强势的第二品牌和很多其他小一些的公司。
这些小一些的品牌,几乎没有成为市场领导者之一的。
率先进入一个新品类的品牌应该用怎样的品牌名呢?最好的定位战略是找到一个能够关联到品类的品牌名。
埃隆·马斯克给他的电动汽车品牌选择了特斯拉。从很多媒体报道可以知道,有位叫尼古拉·特斯拉的老兄,发明了很多重要的电力概念。如交流电,电动车和能量无线传输。特斯拉品牌名和尼古拉·特斯拉之间的这种关联,使得特斯拉这个品牌和电动汽车这个品类联系在了一起。
另一个方法是,把品类的功能和品牌名关联到一起。
三颗树牌油漆,树的形象会让人联想起,自然、绿色、环保,与其功能健康漆遥相呼应。
还有一点,消费者总是倾向于简化已有长的名字。
可口可乐公司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人们常把可口可乐用可乐来代替,他们就把双音节的商标给注册了下来。
创造一个新品牌名会变得越来越难,因为你需要找到一个品牌名和用同一个品牌名的网站。英文中简短的词大部分都已经被占用了。很多企业需要创造英文之外的独特名字。如星巴克,使用了star和bucks组合起来的合成词。
另一个有用的方法,为压缩。即取两个词,并把它们压缩成一个品牌名。
微软,英文名为Microsoft,则是由微型电脑和软件,两个词压缩成一个品牌名的例子。
当你把品牌推向全球市场时,关于名字的最大的问题就出现了。
世界上大约有27亿人使用拉丁字母,大约14亿人使用中文汉字,11亿人使用梵文字母,11亿人使用阿拉伯字母,还有些使用西里尔字母或是泰米尔文。
在不同的语言体系中,你的品牌都需要获得一个良好的认知。品牌跨越了国界,在一个国家行的通的品牌名,未必在另一个国家也行得通。
在很多层面,一个国家的定位甚至比一个品牌的定位更强大、生命力更旺盛。当一个品牌跟它的产地国家关联起来时,品牌在全球市场取得成功的机会就大得多。
比如,俄罗斯以伏特加闻名。在19世纪60年代创立于莫斯科的斯米诺,成为全球领先的伏特加品牌,它也是全球销量最高的蒸馏酒品牌。
营销人员可以利用的是顾客与生俱来的,对名字的真实性的信任。企业要尝试把品牌的定位放进品牌的名字里。
传统的营销方法,是先研究目标市场,找到客户的潜在需求,然后通过营销策略来满足这些客户需求。
在这个市场上,你和你的竞争对手做着同样的事情。你无法通过一项与你竞争对手相似的营销策略来取得胜利,这常常引起混淆。
胜出的法则,就是与竞争对手产生区隔。
大家都知道长城汽车,现在是中国SUV市场的领导者。但在数十年前,你研究市场会发现,轿车是中国最大的市场。有28家中国汽车企业都聚焦于轿车业务。
如果你以顾客为导向,那么你会做出企业聚集于轿车业务的决策。如果你以竞争为导向,那么就会像长城汽车一样,聚集于SUV业务。
乔布斯就从不相信“以顾客为导向”。他曾说,在你展示给他们之前 ,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就是我们从来不依赖市场调研的原因。
如果在一个品类中,竞争对手品牌已经在客户心智中占据了一个强大的定位了,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那就去成为它的对立面。
心智中总有一个空间,是留给领导品牌的对立面品牌,我们可以称为定位中的阴和阳。你可以通过站在对立面与领导品牌关联起来,心智总能够将已经存在于心智中的词汇,的对立面存储起来。
在很多品类中,第二品牌都是领导品牌的对立面。
如1886年,可口可乐上市之后,美国市场出现了众多的可乐竞争品牌。可口可乐最先推出的是188毫升的小瓶装,众多竞品也跟随推出了相似包装。而百事可乐推出的是348毫升的大瓶装。并且在接下来的数年里,百事可乐的广告不断强调着这一差别。
现在来看,这些可乐中,只有百事可乐成为了第二品牌。
当你的产品拥有强大的差异化特质时,你的竞争对手就很难复制你,你的广告信息就会很有力。不必费尽心思追求创意,也不必不断更改你的广告传播语。只要不断地、重复同样的信息。
另一个将新品牌与市场领导品牌区隔开来的方式是“价格”。很多品牌是通过价格区分建立起来的,要么占据高端市场,要么占据低端市场。
美国有很多咖啡店出售咖啡和三明治等配餐。在每个城市的各种小镇上,也都有一家当地的咖啡店。
因此再从咖啡连锁起步,似乎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除非企业有正确的定位战略。星巴克就是脱颖而出者。从高端咖啡连锁起步,价格是传统咖啡店的2~3倍。
很有趣的是,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一个流行喝茶的国家,然而星巴克在中国的门店数超过任何其它国家。如果,星巴克是以顾客为导向,我想,当初中国市场会是星巴克最后的选择吧。
无论你走进任何一家星巴客门店,都不会受到热烈欢迎,而且,你看到的多是一副副冷淡面容的服务生。甚至没人会主动告诉你,糖和奶放在哪里。常常出入星巴客的你们,介意过吗?
所以,企业无法通过给你的顾客和潜在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来获胜。你要通过聚集于某个特定的差异化,进入顾客心智。遗憾的是,几乎世界上每家公司都会忽略竞争,聚集于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欲望。
营销策划的目标并不是满足你所有的潜在顾客。营销策划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独特的差异化,将你的品牌和竞争对手品牌区隔开来。
要在心智中胜出,而进入心智最好的方法,是用一个你的竞争对手所不具备的独特概念。
太多的企业认为建立品牌只有一个方法。这就是为什么品类中的每个企业都会趋同。它们都试图通过“成为更好”来战胜竞争对手。
事实并非如此,要赢的方法永远不止一个。
我们用老子的一句话,来结束本篇——反者道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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