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营销比作钓鱼

把营销比作钓鱼,第1张

如果把营销看做钓鱼的话,你就会发现有两种常见的营销玩法:

第一种:鱼饵营销

只见鱼饵,没有鱼钩

第二种:鱼钩营销

只见鱼钩,没有鱼饵

鱼饵和鱼钩的说法,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现代广告业的奠基人霍普金斯和奥格威两位大佬说过的,其实奥格威是跟霍普金斯学的,把他优化发展了,而我是跟奥格威学的,我又继续把它优化发展中......

霍普金斯说:

人必须朴实单纯,他的语言不能太标新立异。要吸金顾客,就像要吸金鱼上钩一样,不能露出自己的鱼钩来。

奥格威说:

信不信由你,真正决定消费者购买或不购买的是你的内容,而不是其他形式。

我们钓鱼的时候分几步呢?

钓鱼主要分三个步骤,接下来我们就用这三个步骤类比一下我们的营销过程。

1、选择在哪里钓鱼?

钓鱼的第一步,就是选择鱼塘,就是要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而对于做生意来说,这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代表什么?

代表有客户、有流量。

举一个例子:我们要是想开一家店,肯定是先找有流量的地方。但我们知道,同样是开店,隔一个街角店铺的生意能差10倍,为什么?就是因为这边生意好的角有流量,那边差的没有流量。

香港一个铺位,一平米要卖几十万、上百万,就是因为那个地方有流量。

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要做旅游,无外乎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成为目的地;一种是在去目的地的路上。成为目的地又叫做自带流量,海底捞开店它是自带流量的,所以它开店就去找便宜的地方。

为什么药店里面,收银台旁边的位置那么值钱?就是因为那个地方有流量。

由此可以看出:

在同一个店里面,不同方位的流量是不同的;在同一个媒体里面,不同时段的流量也是不同的。所以,钓鱼刚开始就是要找一个水草丰美的地方,同理,做生意时要先找流量。

2、选好地方后怎么打窝子?

找到水草丰美的地方之后,要打窝子了。打窝子是什么?就是在钓鱼时撒下一些虾饵、米面来吸引鱼群。

我们做任何的东西,无论是做一个包装的设计也好,或是做一个平面的广告、一个单页、一个网页、一篇微信众公号图文也好,你都是在找流量和打窝子。

打多大的窝子?方圆多少?这就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了,你可以把这个打窝子变成一个战略。

3、用什么样的鱼饵和鱼钩?

打完窝子之后,就要下钩了。

记住:钓鱼一般要两个钩子,这两个钩子都是挂在一根线上的,而且要一高一低,饵料也不太一样,大鱼用大钩,小鱼用小钩,不然咬不住。

用什么材质的鱼钩呢?

一般钩不太重要,鱼饵比鱼钩更重要!

但是,我们很多人就不明白这个道理,不重视鱼饵,非要研究那个鱼钩,觉得别人的鱼钩不专业,他的鱼钩专业。别人虽然拿的是铁丝做的烂钩,但是一家上面有饵。

你的鱼钩是钛合金的,但是上面没有鱼饵,难道要让鱼去看你的鱼钩吗?

鱼钩是手段,鱼饵才是目的。

钓鱼要让鱼看到饵,而不是看到钩,但我们往往研究钩的时间远超过了研究饵的时间。

鱼饵是对产品进行在开发,是设计立即行动的理由。我听到市面上大多数关于营销的讨论,都是在讨论咱们的“鱼钩”怎么样,很少有人讨论“鱼饵”,更少有人讨论钓鱼的事。

所以,从看到强哥这篇文章之后,你要忘记鱼钩,一切从钓鱼出发,像鱼一样思考,深度研究我们的鱼饵够不够香,能不能让鱼咬狗。

诱人的香喷喷的鱼饵是目的,有漂亮的鱼钩也不错,二者不可兼得时,还是鱼饵要紧,切记!

广告文案三大框架:

1、行动理由

2、行动指令

3、行动指南

这是企业的生意经,是为消费者服务,降低消费者的决策成本,并提供行动指南。

所以,做广告要无我,做到不要总惦记着自己的表现,不要担心别人会怎么看我,才能全心全意为顾客提供对他有用的信息,一心一意把自己的产品卖好。

钓鱼式营销

营销术语

钓鱼式营销,就是推广、营销人员,很轻松地下饵,等希望的人群过来买,然后把他们钓到自己的设计好的圈套里。总之,就是利用价格优势等幌子,吸引来巨量的人气和流量,但是在实实在在的折扣承诺上,移花接木、瞒天过海、偷工减料。消费者为了广告中几十几百块的降价蝇头小利,蜂拥而至,非理性抢购,商家则借此打捞一笔,赚得盆满钵溢。谁赔谁赚,一目了然。

中文名

钓鱼式营销

外文名

Fishing marketing

快速

导航

主要区别

现象

应对

基本介绍

钓鱼式营销所谓钓鱼式营销,就是将自己的优势品种在原来的基础上再细分,再挖掘潜力,把核心优势打造成核心竞争力,把这个核心竞争力发挥开来,赋予它可复制性,可传播性,让其他产品都能从这个产品上学到东西,并从此产品上受益,这就好像要用好的诱饵来钓鱼。钓鱼的关键在方法和诱饵以及钓鱼者的心态,好方法就是好的营销策略,好诱饵就是好的产品,好心态来自于营销的底气。

钓鱼式营销

主要区别

与撒网式营销的区别

钓鱼式是说追求高的单品利润,钓一个是一个的最常见销售方式。撒网式是说追求薄利多销不以单品利润为目标,只追求跑量式快速大量销售。钓鱼式营销比较适合高端产品,追求单品高利润的行业,而撒网式跑量销售是最适合地摊尤其是流动摆摊的销售模式,这种模式不追求高的单品利润,只求量大,快销。

现象

银行

钓鱼式营销就像某些商场或网站时不时会来个“促销打折”一样,银行偶尔也会推出一些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来吸引客户眼球。不过,当不少储户兴冲冲赶去银行时却被告知“已停售”,一句话“没额度了,下次早点来吧!”便打发了未能买到产品的客户。而买到的幸运儿往往只看见了合同上那显眼的“百分之几”,却对风险提示置若罔闻。还有不少人未能如愿抢购到“高富帅”,退而求其次购买收益率略低的产品,到头来还没有跑过CPI。无论银行有心还是无意,钓鱼式销售手法让不少人大呼不爽。

钓鱼式营销

房产

网络上存在很多的虚假房源信息,目的就是吸引客户‘上钩’,这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营销手法。网民在某网站上搜寻在售二手房源信息,致电中介询价后发现中介的实际报价和网络上的价格竟然相差13万元。调查后发现,中介抛低价吸引客户,然后以房源已售或其他原因拒绝看房,并设法带看其他相似在售房源,而这些带看房源的价格大多都比网络上刊登的在售房源高出数万甚至十余万元。这种惯用伎俩就称为“钓鱼式营销”。

应对

钓鱼式营销法律对诱导(广告)作出了规范性规定。只要不违反这种规范性规定,就不构成违法或侵权。开发商的行为是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但却不能据法指责其侵权。

钓鱼式营销

在西方国家,人们习惯聘请律师代为购买房产,签订合同时相应问题也由律师鉴定和处理。而国内消费者习惯自主购房,多数消费者对房产合同等相关法律并不熟悉,所以很容易走进开发商的“宣传陷阱”。只有消费者提高购买法律服务意识,即懂得在高额交易时通过聘请专业人士协助以实现交易安全和交易目标的实现,时刻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权利才不会被侵犯。

开发商很多夸大其词的自我宣传是无法兑现的。业主是否能维权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相关线索已写入合同,可以作为要约承诺的一部分;开发商没有做到的话,属于恶意虚假宣传,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明确提示免责条款,如“宣传仅供参考,以最终合同为准”等字样,在不影响房屋主要用途的情况下,开发商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业主也无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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