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

浅议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第1张

浅议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

营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或个人。

【摘要】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IT行业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摸索着前。每隔几年,总会出现一些公司会成为某一细分领域的独角兽,这些软件公司都是这一时期的行业佼佼者。从最初的金蝶、用友,到后来的网易、搜狐,再到360、腾讯、……在当下互联网应用蓬勃发展的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大行其道之日,很多大型传统软件公司也希望能够找了一条有效的战略转型之路,通过电子商务、社交平台等新兴的互联网技术,找到在互联网时代的生存之道。

【关键词】 整合营销渠道建设合作伙伴管理系统区域包销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自工业革命以来,信息化逐渐成为人类社会进入后工业时代的第一推动力,在移动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各种移动应用大量涌现,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科技企业更加注重规模化、个性化。在这一背景下,传统IT企业面临巨大的挑战。A公司作为国内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其业务涵盖B2B领域、B2C领域、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交与协同平台、企业云计算平台等。目前,A公司的营收业务占比中,B2C业务占比最大,截止2016年,其各项业务占比如下:A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为宗旨,并提出“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一口号,从网站建设、交易保护、物流配送、金融租赁、财务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电子商务综合解决方案。而包含在整体解决方案中的产品则通过区域总分销、省级经销商、省级服务商进行层层拓展,这些商业合作伙伴经过A公司的培训,帮助那些不懂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建立网上销售渠道,不仅为A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了人力资源的支持,也使这些合作伙伴在辅导中小企业成为电商的过程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而中小企业成为电商后,扩大其销售网络与销售规模,利用A公司的平台也获得了更大的经济利益,A公司则创造了多赢的市场局面,从而奠定了其在中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领域的霸主地位。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以国内电子商务巨头A公司为例,以市场营销为切入点,阐述了互联网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思路与方法,并结合整合营销理论,对互联网企业既要满足规模效益,又要满足个性化需求这一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这一研究,意在为传统IT企业在互联网业务转型中拓展思路,为构建互联网业务的渠道体系提供一些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互联网业务拓展的问题

(一)A公司业务发展遇到的问题

A公司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在业务发展初期,由于受到美国互联网发展历程的影响,A公司曾经一度把主要精力聚集于网站系统的建设,而忽略了市场的拓展。那时,中国的国情与美国有很大的不同,美国国民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远远超过中国,很多中国家庭连如何让计算机连接上互联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所以,电子商务网站上线后,用户增长的速度非常缓慢,显然,在中国市场通过网络营销+800电话客户的方式无法迅速打开局面。A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是广大的中小企业,而企业的采购决策是比较复杂的,所以,虽然是互联网业务,但是,也要通过传统的多级经销商体系进行业务拓展。2011年,A公司对网店的经营规则进行调整,并且升级了新的后台管理系统,大改版包括网店商务直通车、经销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由于新的政策和系统的大升级改版,使得很多用户无法适应,代理的业务也无法正常开展,结果,网商罢市了,经销商也愤怒了。2011年10月,A公司创始人兼CEO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广大中小企业用户和经销商致歉。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渠道政策的制定和系统的版本升级需要经过深思熟虑,改版前要做好用户调研工作,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提出稳妥的改进方案。

(二)互联网业务拓展中的问题分析

许多科技公司(包括现有互联网企业)认为,互联网的营销方式主要依赖于网络营销+广告,如SEO搜索、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户外媒体等,而忽视传统营销渠道的建设。产生这种思维逻辑的原因在于,科技公司普遍认为,互联网业务的服务人群是消费者,所以,营销方式自然采用类似消费品的营销手段。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中国目前除了腾讯公司以外,其他互联网公司的直接收入来源均为企业客户,电子商务亦如此。因此,企业客户的拓展就必须依靠经销商、经销商的力量,实现多级代理的渠道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分析,互联网业务销售的是服务,和传统硬件商品不同,因此,互联网业务不仅追求规模化,也追求个性化。如果不能在规模化和个性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很可能导致两极分化,最后转化为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三、基于整合营销的渠道建设解决之道

(一)公司的渠道体系现状

A公司的渠道体系分为区域包销和分级经销两种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业务线。比如金融类业务,如金融租赁、第三方支付等业务,均采用区域包销的政策,因为这类业务比较简单,产品销售给用户后,无需太多后期的跟踪服务,而对经销商的要求是尽量覆盖,以量取胜,所以,适合在每一个区域按行业进行划分,每个划分好的区域只设置一个经销商即可,比如湖南省商业零售行业、江苏省金融行业等。而另一些业务,则采用分级经销的模式,如电商、云计算、企业社交及协同平台等业务。这类业务的特点是需要精细化服务,对经销商的资质要求较高,经销商不仅要定期参加A公司的业务与技术培训,还要不断给用户进行产品培训以及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因此,每个大区设有区域服务中心,相当于区域总代理,每个省份再设置多个省级代理,比如,华东区有2个区域服务中心,一个在上海,一个在南京,然后,江苏省有4家省级代理,分别负责南京及镇江、苏锡常地区、苏中地区、苏北地区。这样,一般是由省级代理开拓新用户,同时,A公司的800客服中心也会把通过电话咨询的用户分配到不同的省级经销商,这个过程称为“总部派单”,如果业务达成,则由省级经销商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并通过合作伙伴管理系统提交工单,通过与用户协商,在工单中选定一家区域服务中心,完成相应服务的开通。这样,对于普通的日常使用问题,用户可以咨询省级经销商,对于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技术故障,由区域服务中心负责指导解决。

(二)互联网企业营销渠道建设思路

从A公司的渠道体系现状不难看出,互联网企业更加需要在营销渠道建设方面加强投入,建立起覆盖面广、服务专业的营销渠道网络。A公司不仅注重营销渠道的建设,而且还开发了一套专业的经销商管理系统。经销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进行客户关系管理、申请促销返点、合同管理、工单管理,还可以收看在线培训课程、在线视频直播,听取其他优秀经销商的经验分享,以及下载A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官方产品资料和技术资料。

互联网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对于服务类产品,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整合营销方案提升经销商的市场拓展能力,如网络广告营销支持、经销商市场费用支持等。对于一些资质优秀的经销商,可以让其身兼多职,比如既可代理金融类业务,又可代理云计算业务。A公司对于不同业绩的经销商还设置了多个经销商称号,如金牌经销商、银牌经销商、铜牌经销商,一旦业绩达到相应的经销商称号,可以享受更多的权利和利益,如总部优先派单、额外的年度返点计划等,通过这种渠道激励计划可以有效的刺激经销商做更多的业务拓展,覆盖更大的用户群体。

四、结论与思考

作为国内互联网公司巨头A公司,在发展电子商务和其他核心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经销商的重要性,并一直把营销渠道建设作为市场拓展计划的重点,很多非互联网科技企业在传统业务发展遇到瓶颈时,企图在互联网领域找到新的增长点,但是从A公司成功的经验可以看出,无论是线上业务还是线下业务,都绕不开渠道建设问题。互联网作为平台产品,销售的是服务能力,所以,在渠道建设的方式方法上又有别于传统的经销商体系,因此,需要结合网络营销、分级经销、区域包销等多种方式,通过整合营销方式来推进渠道拓展。作为互联网产品的经销商,比起传统渠道,更加依赖合作伙伴支撑系统,为各级经销商合作伙伴提供一套便捷、高效的后台管理系统是提升经销商客户拓展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这套系统的功能设计和配套的经销商渠道政策制定需要听取经销商和最终用户的意见与建议,既不是系统工程师认可,也不是公司高管认可,这样才能有效的驱动经销商,使整个互联网业务推进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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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易发久.《渠道为王:销售渠道建设3部曲》(修订版),电子工业版本社,2012年9月出版.

1.销售渠道的特点

销售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流转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途径或通道。它是独立于生产和消费之外的流通环节,是联结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这里讲的流通环节,既包括独立的批发商业和零售商业,也包括企业办的自销商店。在西方市场营销学中,销售渠道被称为“分配路线”或“分销渠道”。其中取得商品所有权再转移或协助实现所有权转移的组织和个人称为中间商。

销售渠道具有如下特点:

(1)销售渠道是由参与商品交易的各种类型的机构组成的

这些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和中间商。企业采用不同的机构形成了不同的渠道类型,通过销售部门销售产品的是直接销售渠道,通过中间商销售商品的是间接销售渠道。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包括销售机构和自销商店,中间商包括多种类型。按其在销售过程中是否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可分为经销商和代理商;按其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批发商和零售商。

经销商是指从事商品经销业务并拥有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他们根据市场的需求,向生产企业购买商品,然后把商品转卖给购买者,他们的收益是进销差价和批零差价。生产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节约营销费用,也希望中间商为其经销商品,因此,经销商是销售渠道中主要的中间商。生产企业与经销商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买卖合同的形式维持的。

代理商是指受生产者委托,从事商品的营销业务,但不拥有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生产企业通过合同与代理商建立代理关系,生产企业付给代理商一定数量的代理费和按销售比例提取的佣金作报酬。根据代理商具体从事的业务差别,可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一般代理和特约代理四种方式。生产企业在选择代理方式和代理商时。既要考虑本身产品的特点和营销策略的要求,又要注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批发商是在工商企业之间进行大批量购销商品活动的商业企业。他们向生产企业收购商品(有时也向其他批发商进货),再把商品销售给零售商、生产者或其他批发商。其主要功能是集中、平衡、扩散、服务和承担风险。批发商的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多种:按照批发商的所在地,可以分为生产地批发商、接受地批发商、中转地批发商、销售地批发商;按照服务业务的区域范围大小可以分为全国批发商、区域批发商和地方批发商:按照营销商品种类的多少,可以分为综合批发商和专业批发商;按照是否拥有商品所有权,可以分为独立批发商和代理批发商。

零售商是指直接向消费者出售商品的商业企业,是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他们上连生产,下接消费,其功能就是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服务。零售商的类型有多种,按所有制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国有商店、集体商店、私营商店和个体商店;按经营规模划分,可以分为大型零售商店、中型零售商店和小型零售商店;按照商品经营的范围,可以分为综合性商店和专业性商店;按照销售的方式可以分为门市售货商店、流动商店、邮售商店、样本售货商店,其中门市售货商店又可分为封闭售货商店、自助售货商店、启动售货商店等。

(2)每一条销售渠道的起点都是生产者,终点都是消费者

销售渠道反映的是某一商品价值实现的全过程,一头连接生产者,一头连接消费者。消费者包括个人生活消费者、生产消费者、政府和事业单位消费者等。

(3)转移产品所有权

商品从生产企业流向消费者的整个过程,至少要转移产品的所有权一次。所有权的转移是实现产品销售的必要途径,通过所有权的转移,商品才能脱离生产领域,最后进入消费领域。由于所有权转移次数的多少不同。又有长渠道和短渠道之分。

在销售渠道中商品流转还伴随着多种不同的流程,如物流、信息流、货币流、促销流等。这些流程帮助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但在时间和空间上并不完全一致,因而它们的效率也影响着商品流通的顺利完成。

2.销售渠道的类型

社会商品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类,商品销售渠道也因商品不同而有不同的类型。对此,我们要分别进行研究。

(1)生活消费品销售渠道的类型

生活消费品的销售渠道,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的结构,见图14。

图14生活消费品销售渠道结构示意图Ⅰ型结构是直接销售渠道结构,它不需要经过任何中间环节,由生产者把产品直接出售给消费者,因而也是最短的销售渠道。在我国采用这种结构渠道的主要有工厂自销的部分产品和农贸市场上的产品。在西方国家,主要是一些特殊的高价商品和鲜活商品。

Ⅱ型结构是一种间接销售渠道,生产者把产品出售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转卖给消费者。由于产品仅经过一个中间环节,因而仍然是一种短渠道。采用这一渠道的好处是由于渠道短,使产销之间保持密切联系,便于生产企业迅速得到顾客方面的信息,及时作出反应。同时由于流通渠道短、环节少、费用低,因而产品的价格低,在市场上竞争力强,并有利于树立企业的信誉。目前,在我国采用这一渠道的主要是前店后厂、厂店挂钩以及零售店直接为工厂举办各种展销会或为工厂设置专柜的单位,尤以服装、鞋帽及家电等高级选购商品为最多。在西方国家,则主要是汽车行业、家电行业、化妆品、医药用品等行业采用。

Ⅲ型结构是我国消费品销售使用最多的销售渠道。它由生产者把商品销售给批发商,再由批发商卖给零售商,最后由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这种结构中的批发商可以是一级的,也可以是多级的,每增加一级批发,就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因此,这种结构是一种长渠道结构。我国的大部分消费品都采用这种渠道销售。在西方国家,它也是被普遍采用的渠道。

Ⅳ型结构是生产者把产品经过代理商销售给零售商,零售商再把产品出售给消费者。因此,这是一种长渠道。采用这一结构的渠道,对生产企业来说,是相当经济实用的。我国目前采用这种销售结构的单位主要是在各地委托总代理的企业。在西方国家,一些规模较小的商品生产者经常采用这一渠道。

Ⅴ型结构是生产者把商品经过代理商销售给批发商,再由批发商把商品销售给零售商。最后由零售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这是一种长渠道结构。这一结构与Ⅲ型结构的差别,在于多了一道代理商;与Ⅳ型结构的差别,在于是代理商把商品介绍给了批发商而不是零售商。

(2)生产资料销售渠道的类型

生产资料的使用者主要是各个生产企业,他们对这类产品需求的特点是用户少而每次成交额大,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其销售渠道与消费资料有所不同。生产资料的销售渠道基本上有以下几种类型的结构,见图15。

Ⅰ型结构是直接销售渠道,即生产者把商品直接出售给用户。我国采用这一销售渠道的生产资料量很大。既包括实行定点供应、直达供货的商品,也包括企业自销的商品。在西方国家,采用这一销售渠道的生产资料占80%以上。

Ⅱ型结构是通过代理商把产品销售给生产资料用户。这种销售渠道通常适用于那些自己还没有站稳脚跟的市场。

Ⅲ型结构是我国生产资料销售的主要渠道形式。在我国,生产资料通常由物资部门经营,物资部门又分为一级站、省公司、市公司、县公司等。通过商业部门销售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农业生产资料和部分小型通用工业生产资料,前者主要是由农村供销社经营。另外,在我国销售生产资料的还有各生产部门设立的专业销售公司,他们主要经销本部门所属企业的产品。

Ⅳ型结构是由代理商介绍给经销商,然后由经销商卖给生产企业。这种类型的渠道与消费品的同类渠道大致相同。

3.销售渠道的作用

销售渠道在产品销售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实现产品转移,加速商品流转

商品销售渠道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因此,通过商品的销售渠道,才能使商品的价值得到实现,使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同时,由于渠道企业专门从事商品销售活动,了解各类消费者的要求,因而在销售中能缩短流通时间,加速商品流转。

(2)沟通市场信息,保证产销对路

销售渠道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能得到许多有关产品方面的信息。例如消费者喜欢什么,市场需求量大致有多大,什么样的花色品种能占领市场等,都清楚明了。因此,生产企业可以通过他们得到有关信息,以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不断推出新产品,从而使企业的产品适销对路,并通过渠道企业提供的市场信息进行预测,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配合生产企业,促进产品销售

销售渠道在销售产品中有多方面的优势,如资金优势、人员优势、经验优势等,并随着销售的不断发展积累经验,创造出更有利的销售条件。据此,他们可以配合企业完成多种促销业务,从而扩大产品销售。

(4)创造有利条件,调节产销平衡

销售渠道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利用自己在购、销、调、存中的集中、扩散作用,不断使商品产销中的数量、花色品种、时间、地点上的矛盾得到解决,从而调节产销平衡。渠道企业通过化整为零,满足小量购买的顾客需要;通过化零为整,又能适应大家购买的需要;通过商品的集中,可供顾客随意挑选;通过“蓄水池”作用,可以调节产销的季节差异;通过不同位置的设点,可以满足不同地区顾客的要求。

总之,销售渠道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必须进行认真的选择。选择什么样的销售渠道以及怎样选择销售渠道,就是销售渠道策略的内容。

因此,销售渠道策略在企业销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销售渠道策略同产品策略、价格策略一样是市场营销组合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选择销售渠道,是企业销售工作中重要的决策之一。有了符合需要的产品,如果没有适当的销售渠道,就不可能最有效地把商品及时输送到潜在顾客购买货物的地点。

销售渠道又是影响商品价格的重要因素,因为确定价格要考虑全部成本,其中包括销售中的流通费用。在一般情况下,销售渠道选择得当,就必然费用省、成本低,因而价格就便宜,这对企业的产品销售是有利的。反之,如果销售渠道选择不当,就会增加费用,提高成本,这种结果对企业营销是非常不利的。

销售渠道与促销也有密切联系。各种促销方式的实施,都必须通过销售渠道,尤其是批发商和零售商的配合,否则就不能取得好的促销效果。

可见,销售渠道在市场营销中居于重要地位。由于销售渠道本身是错综复杂的,并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而经常变化,因此,一个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必须花大力气去研究。

4.销售渠道策略

企业的销售渠道可进行不同的划分。按是否使用中间商划分,可分为直接销售渠道和间接销售渠道(简称直接渠道和间接渠道);按商品销售过程中经历中间环节的多少划分,可分为长销售渠道和短销售渠道(简称长渠道和短渠道);按企业在销售中使用中间商的多少划分,可分为宽销售渠道和窄销售渠道(简称宽渠道和窄渠道)。不同的渠道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企业应根据各自的条件进行选择。

1)直接渠道与间接渠道策略

直接渠道策略是指生产企业在产品的销售中不通过批发商或零售商等中间环节,而直接向消费者或用户销售产品。间接渠道策略是指生产企业利用中间商销售产品。两种策略各有利弊,各自适应不同的条件。

(1)直接渠道策略

采用直接渠道销售商品有多方面的优点:

①销售及时,加速了资金周转。企业生产产品后,通过自己的销售部门销售,可以及时把产品投放市场,从而减少了商品的损耗;并且由于环节少,必然周转快,加速资金周转。

②减少费用,提高了竞争能力。由于企业自销,可减少多环节转运中的费用。并且产品的利润也全归企业所有,因而费用减少,价格降低,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③了解市场,密切了产销关系。企业自销可使产销直接见面,从而增舵了对市场的了解:通过企业对顾客的销售服务,又密切了产销关系,便于企业及时了解顾客意见,改进工作,从而使企业扩大了产品销售。

但是,采用直接渠道销售产品也有很大缺点,如占用企业较多的资金和人力;增加了交易次数;在市场分散的情况下,很难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是否采用直接渠道策略,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只有在有利于占领市场、在同一地区销售数量较大时才适用。

(2)间接渠道策略

采用间接渠道销售商品也有很多优点:

①减少了资金占用。由于中间商在购销商品中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因而可减少生产企业的资金占用,使企业把资金集中投放到生产中去。

②减少了交易次数。企业把产品销售给中间商比销售给消费者和用户在次数上要少得多,因而减轻了生产企业的销售工作量。

③促进了产品销售。由于中间商专门从事商品的销售活动,因而了解消费者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需要什么,便于搞好产品集中,以满足顾客的多种要求,从而扩大了产品销路。

④满足了市场需求。在不同的市场上,顾客对产品有不同的要求,生产者的产品很难适应,中间商可以利用其集中、平衡、扩散的功能,把产品集中起来,满足不同消费者在产品数量、规格、花色品种等方面的不同需求。

但是。采用间接渠道虽然有很大的好处,并不是说越多越好,因为中间环节的增多,必然会延长流通时间,增加流通费用,提高产品价格。这对于生产企业开展竞争和消费者购买产品都是不利的。因此,必须注意分析企业产品的情况,选择适当的策略。

2)长渠道和短渠道策略

长渠道策略是指企业在产品销售中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间环节才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和用户。短渠道策略是指企业仅采用一个中间环节或自己销售商品。两种策略各自适应不同的条件,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和选择。

采用长渠道的优点是生产企业可把全部的销售工作交给中间商,自己集中力量搞好产品开发;中间商可利用自己的资金、地理、经验等优势,迅速扩大产品销售,并可为企业搜集多方面信息,提供运输服务和资金融通等,促进产品销售。缺点是销售环节多,销售时间长,销售价格高,因而竞争力较弱。

采用短渠道策略可以减少流通环节,缩短再生产周期,使商品尽快到达消费者手中;并可以减少商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损坏程度;有利于开展销售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的信誉;还有利于节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价格。缺点是生产企业承担的商业职能多,不利于集中精力搞好生产。

3)宽渠道和窄渠道策略

宽渠道是指在某个渠道层次或某个销售地区大量使用同类中间商。窄渠道则是少量使用同类中间商,典型的窄渠道只用一家中间商。渠道宽度是一个相对概念,它同生产企业采用的销售渠道策略有关。生产企业常用的渠道宽度策略有三种:

①广泛性销售渠道策略。也叫普遍性或密集性销售渠道策略,即大量地使用中间商,把销售网点广泛地分布在市场的各个角落,使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买到商品。这是对一般消费品采用的销售渠道策略,对于生产资料来说,适用这一渠道策略的只有那些经常耗用的品种或具有高度统一标准的品种,如小件工具。生产企业采用这一销售渠道策略,一般要求在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中并用,以便二者互相衔接。在这种策略下,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都不愿意承担促销费用,因此,促销费用通常要由生产企业承担。

广泛性销售渠道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多渠道(或叫复式渠道),即通过不同的销售渠道把同种产品卖给不同的消费者或用户。采用这种策略,有利于市场渗透和扩大销售。但要注意不同渠道之间的矛盾和竞争。

②选择性销售渠道策略。即企业有选择地确定一部分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来销售自己的商品。这种策略主要适用于消费品中的选购品、高档商品和生产资料中的零配件。

③专营性销售渠道策略。也叫专一性或独家销售渠道策略,即生产企业在特定的市场内仅选择一家批发企业或零售企业独家销售自己的产品。采用这一渠道销售的产品,主要是高档消费品和多数生产资料。采用该策略时企业与中间商通常都订有书面契约,双方都实行独家的规定,即生产企业在这个特定的市场区域内不再请其他中间商来销售这种商品。中间商也不能再销售其他企业的同类商品。运用这一策略,对生产企业来说,其优点是容易控制市场和价格,便于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高企业声誉;缺点是有时出现销售力量不足,影响销售量。

对销售企业来说,优点是可得到生产企业支持,不存在价格竞争,因而收益有保证;缺点是把整个命运与某一生产企业连在一起,若该生产企业经营失利,将受到牵连。因此,在选择这一策略时,应特别注意。

前面讲的各种销售渠道策略,包括直接渠道、间接渠道、长渠道、短渠道、宽渠道、窄渠道等,在实际运用中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说来,长渠道必然是宽渠道,短渠道同时又是窄渠道。例如,生产企业自销是最短的销售渠道,也是最窄的销售渠道。

在间接销售中,最长的渠道也是最宽的,即经过几道批发环节再零售的商品,在渠道宽度上必然是广泛性销售渠道策略;而短渠道也是窄渠道,即只经过一次零售就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商品,在渠道宽度上则是独家经营;长短居中的销售渠道在宽度上也是居中的,即在渠道宽度上是选择性渠道策略。因此,选择渠道策略时必须全面考虑,避免出现渠道间的矛盾而影响营销效果。

1、一级渠道(one-level channel) 是指在制造商和消费者(或用户) 之间,只通过一层中间环节。这个环节在消费品市场是指零售商,在业务市场通常是指代理商或经纪人。

2、二级渠道( two-level channel )是指在制造商和消费者(或用户) 之间经过两层中间环节。这两层环节在消费品市场是指批发商和零售商,在商务市场则可能是指销售代理商与批发商。

3、三级渠道(three-levelchannel)是指在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再加上一道批因为小零售商一般不可能直接从大批发商进货。此外,可能还有层次更多的渠道形式。

渠道(英文为channel)通常指水渠、沟渠,是水流的通道。但现被引入到商业领域,全称为分销渠道(place),引申意为商品销售路线,是商品的流通路线,所指为厂家的商品通向一定的社会网络或代理商而卖向不同的区域,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渠道,在商业领域,是由一些独立经营而又互相依赖的组织组成的增值链。产品和服务经过渠道的增值变得更具吸引力和可用性,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需求,使得最终用户得以满意的接收。

渠道,在保险领域,可以包括营销、直销、银邮、后援、营运等渠道。

渠道的特点有——与公司相关、独立经营;在公司所制造的产品送达消费者的过程中发挥某种作用的经济组织。

扩展资料

由于分销渠道的设计是渠道成员在不同角度、不同利益和不同方法等多因素的影响下完成的,因此,渠道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渠道的冲突是利益之争,都是为了维持市场份额,保持竞争优势,争夺渠道控制权的结果。其产生的原因可能是渠道体系设计存在缺陷、渠道成员之间缺乏信息沟通,也可能是渠道成员的个体化差异造成的。

1、制造商与制造商之间的冲突。快速消费品(FMCG),尤其是食品、日化等产品所要求的技术含量低,制造成本低,行业易人性强,产品可替代性强。

2、制造商与渠道中间商之间的冲突,也就是制造商与其下游渠道成员之问的冲突,它主要体现为纵向冲突。

3、渠道中间商之间的冲突,即在同一渠道系统内在不同层面的各级中间商之间产生的一种冲突。

重要性

1、仅仅是通过技术领先和创新保持,企业在市场中维持其竞争力已变得越来越难。

2、营销渠道系统创造的资源对制造商的发展有弥补作用。

发展趋势

1、渠道运作:以终端市场建设为中心

2、渠道支持:由机械化转向全方位化

3、渠道格局:由单一化转向多元化

4、渠道结构扁平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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