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荷酒吧(贵港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新世纪广场绿岛购物中心2楼;
2、MUSE&Party妙斯酒吧(金港大道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富国楼1-12号中环广场F1;
3、MK&KING&PARTY&CLUB(中环广场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富士新城富国楼1-12号中环广场F2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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