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安规

电力营销安规,第1张

营销现场作业:由营销服务人员进行的业扩报装、电能计量、用电信息采集、用电检查、分布式电源作业、智能用电以及综合能源等现场工作。电网侧营销:现场作业在公司产权场所、设备范围内或公共区域内进行的营销现场作业。客户侧营销:现场作业在客户产权配电室、变电站等场所、设备范围内进行的营销现场作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营销风险管控措施:1.转变营销观念,强化市场服务意识;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3.建立人才管理机制,增加公平性机会,发挥员工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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