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企业是否需要做
植入式广告第一,80%的植入式
营销都以影视剧为主要载体。从专业的营销角度来看,影视剧的制作需要时间,时效性强的产品可能并不适合植入。第二,所有成功的植入式营销中,基本上都不是全新的品牌,往往都有一定的知名度,植入式营销只是帮助广告主把品牌知名度巩固、放大而已。这并不是说新品牌就一定做不到,但较为成功的植入式营销案例中无一不是早已成名的。第三,企业在衡量是否需要做植入式营销时,有9个因素需要重点考量。1、品牌是否与内容有相关度;植入必须要对产品形象带来正面积极的效果,否则,不建议企业去做。2、是否真的能够提高品牌知名度;植入式营销需要广告主支付相当多的赞助费,而效果却又很难量化,大手笔的投入之后,知名度到底能增长多少?这是个问题。3、创意最重要。在中国市场上,某一品类中往往有太多的竞争对手,广告主要做不一样的东西。7、品牌是通过产品来展示的,在植入的内容中尽量多展示品牌优势。如可以把旅游公司植入内容当中,内容有可能是发生在旅游途中,这样消费者不仅可以知道品牌,还可以看到旅游公司的服务品质,不致反感。8、植入式营销之后,应该随即展开相关的公关活动。9、品牌营销,绝不能只做植入式营销,而是整个品牌整套的营销方案。第一、事先介入,精心策划植入式营销需要敏锐的感觉、高超的企业策划能力,良好的媒介关系和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新生事物和流行时尚元素的高度敏感与关注。要做植入式营销,你得先有这个意识:植入式营销不能等着影片公司、媒体栏目找上你,这样的好事往往轮不到你,应该主动出击。同时你还得经常保持对媒体和社会热点事件的高度关注,还得经常接触媒体,了解大众喜好脉搏,否则即使有机会你也抓不住。植入式营销需要精心的策划,植入式营销涉及很多单位, *** 作起来是个系统工程,比如蒙牛赞助的超级女声涉及到说服自己企业的领导、湖南卫视的领导、拍摄广告时涉及上届超女季军张含韵及其经纪人李小麟等,这些都需要精心的策划。第二、植入式营销注重:功夫在诗外,润物细无声植入式营销的最高境界就是以不露声色的润物细无声方式,把营销和广告溶入一个电视、电影、节目的故事、情节、场景、道具、对话、主人公物品、喜好之中,让人不知不觉接受产品信息。生硬(直板)的广告就不是植入式营销了。第三、善于抓住时机不一定在电影、电视剧中植入才算是植入式营销,利用重大公关事件或者观众关注的事件一样可以进行植入式营销,这样的传播效率更高。比如以前蒙牛的祝贺神州五号上天,指定为宇航员专用牛奶时,也是在一夜之间的第二天就铺天盖地展开,到处是其POP广告。这种植入式借势是非常成功。第四、避免硬性插入的植入式广告一些差的植入式广告,一是与情节、道具、场景等无关,生硬的植入影片或者节目中,这样效果适得其反,观众会明显感觉到这是广告时,就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如果专门为产品写剧本拍电视片,就会避免这种生硬的植入。当年变形金刚就是为了卖玩具而拍电影,形成一个产业。植入式营销时代已经来临,作为营销人,要想要大手笔营销事件,要想提高营销传播活动的效率,请别忘了植入式营销,特别是借媒体和大型事件之势的互动式植入营销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大家不妨留点心。
置入性营销的基本结构是存在着一个营销活动和两个营销主体:一个营销主体与那个活动处在显性表现状态,而另一个营销主体相对处在隐性状态,后者搭车在前者的活动上达成营销自己的目的。
发挥好置入式营销价值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有意识地利用置入性营销机制时,隐性营销者需要考虑自己所试图影响的对象与目标活动的影响对象是否一致,因此隐性营销者可以透过自己的置入达到向相关对象发挥影响的目的;
从形式上而言,隐性营销者不应直接改变与控制显性营销者的规则,也就是说不应显著地喧宾夺主,也不应离开显性营销者设定的主题,否则会在削弱显性营销活动价值的时候降低置入的价值,因此需要表现为一种从容而有风度的参与者;
同时隐性营销者需要明确地传递自己的信息,而这个信息又不应与显性营销者的主旨相冲突,而让受众感到它是一个有意义的增加价值的角色,比如支持公益活动的企业就不应在活动过程中表露出明显的商业化功利信息。
弱势品牌的显性营销活动不是好的置入载体
置入性营销因为涉及到两个营销主体的合作模式,所以两个主体的地位影响到合作产出的价值。一般来说,弱弱协作中不存在真正的置入价值,合作所形成的是创造效应,而非置入效应。弱势营销机构置入强势平台相对比较合宜,但它应注意营造适当的焦点来突出自己,而此焦点又不宜过度功利和显眼。实际上,在所置入平台上进行简单的直接促销或者宣传行为的成效通常不佳,而且会引起受众的反感(这种情形多见于在重要活动上的商业讲演者和现场展示者)。强强合作的情况在理论上虽然很有意义,但在实际置入过程中极有可能发生冲撞,因此事前规定的、适度公开的、竞争性遴选的置入规范往往非常重要,这可以从奥委会对于其全球合作伙伴的遴选与合作规则中看得出来。
如由弱者或弱势品牌作为显性营销活动的主导者,这对强势营销主体的置入价值也极有限,除非碰到了极为有创意的主题设计,但在这种情况下,外界感知的显性营销者更可能是强势机构,因此也不是一种典型的置入模式,但是如果站在弱势的显性营销者与其他更有强势形象的营销主体的合作才能打造适宜更多的他人置入的强势平台,演化到最后,这些就可能产生多元置入关系:一个弱势显性机构创造了有价值的平台供强势机构置入(比如不出名的营销者创制的活动邀请知名机构作为主办者,自己反而只作为承办或者协办者),强势机构介入本身提升了营销活动的价值,从而增加了其他营销主体预期置入的可能性,而弱势机构也顺势借平台的升值而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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