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扩展资料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
1、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
2、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
3、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为正处在施工建设状态、尚未竣工交付、并非现实存在的房屋提前销售,是预售的最显著的特征。
4、商品房预售的预售人主体是特殊的商品房开发商,必须是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企业,即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商品房开发企业。而购房人则是社会不特定的主体,任何要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公民,都可以成为商品房预售的买方。
5、商品房预售,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必须的条件,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有关预售商品房的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向购房人公示,即具备法定公开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制度
房子建到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预售七楼以下的新建住宅要完成主体工程的封顶;七层或更高的建筑,其主体建筑应占本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上;已经确定了工程进度和完工交付使用期限的,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办理预售许可证后即可进行预售。
新建商品房预售流程1、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预售许可证,应按法定程序提交不动产登记机关。在收到开发商申请后,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10日内签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
2、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商可以发布预售广告,并与买方签署销售合同。在实际 *** 作中,开发商往往在签约前就会向买方提出购买商品房的意向。
3、预售合同的注册和预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由商品房销售单位向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也可以在不动产登记前进行预告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69条,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但预售人不按约定向预购人提出预告登记的,则该预购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申请。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70条,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表、身份z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已经登记、备案;有关预告登记的各方协议;其它必需的资料。
另外,如果预购人单方面提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而预售人与预购人在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则须提供相关的证明。
4、交付建成的商品房和转移产权在商品房销售完成后,开发商应与购房人签署《房屋移交协议》,并将该房屋交付给购房人。最后,由买卖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产权转让。
以上便是关于房子建到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预售这个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您满意,能够为您的问题提供一点想法。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建到什么程度可办理预售许可证全部的内容,包括:商品房建到什么程度可办理预售许可证、房子建到什么时候才能开始预售、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