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梅艳芳》正在热映,2日,梅艳芳哥哥梅启明起诉片方,称自己拥有“梅艳芳”“Anita Mui”的商标,类别为“贵金属及其合金”,要求法庭禁止片方继续侵犯商标,强制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物品,申索赔偿、利息等。据港媒披露,片方回应称,影片从筹备至今,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梅艳芳》电影的制作。
企查查App显示,目前该商标持有方为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商标国际分类涉14类珠宝钟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商标已无效,商标流程状态为期满未续展注销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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