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 DR:
在Python
3.3上,您无需执行任何 *** 作,只需将任何内容都不放在
__init__.py名称空间包目录中即可使用。在3.3之前的版本中,请选择一种
pkgutil.extend_path()解决方案
pkg_resources.declare_namespace(),因为它是面向未来的并且已经与隐式名称空间包兼容。
Python 3.3引入了隐式名称空间包,请参阅PEP 420。
这意味着一个对象现在可以创建三种类型的对象
import foo:
foo.py
文件代表的模块- 常规软件包,由
foo
包含__init__.py
文件的目录表示 - 一个名称空间包,由一个或多个目录表示,
foo
没有任何__init__.py
文件
包也是模块,但是当我说“模块”时,我的意思是“非包模块”。
首先,它扫描
sys.path模块或常规软件包。如果成功,它将停止搜索并创建并初始化模块或程序包。如果没有找到模块或常规包,但是找到了至少一个目录,它将创建并初始化一个名称空间包。
模块和常规软件包已
__file__设置
.py为创建它们的文件。常规和名称空间包已
__path__设置为创建它们的目录。
完成此 *** 作后
importfoo.bar,将首先针对进行上述搜索
foo,然后找到一个包,
bar则使用
foo.__path__搜索路径而不是进行搜索
sys.path。如果
foo.bar找到,
foo并
foo.bar创建和初始化。
那么常规软件包和名称空间软件包如何混合使用?通常它们不会,但是旧的
pkgutil显式名称空间包方法已扩展为包括隐式名称空间包。
如果您已有这样的常规软件包
__init__.py:
from pkgutil import extend_path__path__ = extend_path(__path__, __name__)
…遗留行为是在搜索到的路径中将其他任何 常规 软件包添加到其
__path__。但是在Python 3.3中,它也添加了名称空间包。
因此,您可以具有以下目录结构:
├── path1│ └── package│ ├── __init__.py│ └── foo.py├── path2│ └── package│ └── bar.py└── path3 └── package ├── __init__.py └── baz.py
......只要两个
__init__.py有
extend_path行(和
path1,
path2并
path3在你的
sys.path)
importpackage.foo,
import package.bar并且
import package.baz将所有的工作。
pkg_resources.declare_namespace(__name__)尚未更新为包括隐式名称空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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