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停工?什么是窝工?什么是转包,什么是分包,白话说下巴,谢谢了

什么是停工?什么是窝工?什么是转包,什么是分包,白话说下巴,谢谢了,第1张

停工:是指由于自然条件、工作设备障碍、雇主单位关闭、破产和法律限制等外来原因所造尽的海上运输相关工作的暂时性停止。除非由承运人过错造成停工,否则停工所造成的货物损失,根据中国《海商法》和“海牙规则”等法规,承运人可以免责。

窝工:指承包商(包括合法分包商)在进入施工现场后,不能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或者分包合同约定或者开工通知书指令或者设计安排进行施工,使得施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或者合同约定进度的现象。

转包: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分包: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转包跟分包的区别:

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实践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

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但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停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窝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分包

问题一:土地转包是什么意思i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35条第2款对转包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法律关系中,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法律关系的特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没有流转,还由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还需向发包人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转包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另外,受转包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转包并不影响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因此无须发包人许可,只需要将转包合同向发包人备案。 为方便转包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第2款明文规定,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 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问题二:土地转让,转包,出租的区别是什么?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转让的农户必须有确实的非农生活保障。说明:本文由辽源李丹丹律师整理,仅供参考。

问题三:土地转包和出租的性质有啥不同? 土地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土地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发包方许可,但出租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

问题四: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转包与土地出租有什么区别 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问题五:“农村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在长沙县北山镇,刚挂牌成立的圣毅园农庄,租下1万亩稻田,连租17年。4个村的农民把土地经营权交给农庄,农庄按每亩一年325公斤稻谷的标准支付租金给农民。粮价涨,租金也涨,确保口粮不愁。有的农民还可以到农庄打工,获得一份工资收入。目前,出租土地的农民已从圣毅园领到头年650万元的租金。圣毅园农庄的挂牌运作,就是我们常说的热点话题――农村土地流转的典型事例。

供稿/省委宣传部 省委农村工作部 省 *** 农办 执笔/柳德新 刘益平

“农村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专门出台了政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此信息来自中国农村商务网

理解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先要搞清楚什么叫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是一种通俗和省略的说法,全称应该称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自己承包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经营。北山镇就是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使农庄迈向规模经营,而农民不种田每亩也有325公斤口粮,打工还有工资收入。

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农村土地流转也是农民自己的创造。农村改革30年来,通过两轮土地承包,我省95%的农户承包到了土地,97%的耕地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从“分”的方面来讲,农民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很脆弱,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从“统”的方面来看,集体经济大多变成“空壳”,原有的农村服务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健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在一些人多地少的地方,人地矛盾日渐突出,而愿意经营土地的农户和工商企业急需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于是,一些地方的农民自发地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到2008年底,我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9%。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既缓和了人地矛盾,使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还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一个好办法。中央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热情支持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并提出: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那么,农村土地流转会不会改变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呢?不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今年中央1号文件也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也就是说,农村土地流转后,相当于“三权分离”:经营权归受让方,承包权还是归承包农户,所有权也还是属于集体。流转后的土地,仍然只能用于发展农业,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等其他用途;农民依法享有土地流转权益,如租金、股份分红等。这也体现了中央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宗旨。

土地流转如何催生现代农业?

把大量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进而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从实践运作来看,农村土地流转,是催生现代农业的新举措。为什么这么说呢?

大家都知道,农业特别是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提高幅度小。表面的......>>

问题六:土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中国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政策刚出台,上海就在积极实施了。据悉,上海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思路框架基本形成:将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问题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而转让是指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问题八:流转土地什么意思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问题九:农民流转承包土地是什么意思 就是把自己的承包地转租给别人。

问题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意思? 全国人大网刊载土地承包法释义,针对你这个问题可以看看这段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物权,具有流转性。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不具备这个条件。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定要严格条件,慎重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转租等等。土地流转是土地承包人或者承租人自愿的行为。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你的理解的一些情形是这样的,例如,承包土地转包或者承租土地转租就是体现你说的那种意思:“(我以后还想务农,可以到期后从你手里拿回承包权,是这样么?)而你手里有很多土地经营权,你形成了规模种田?”,当然有的转包承包人等耕种一定规模土地,达到了种田规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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