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中无法添加工作单位

个人所得税APP中无法添加工作单位,第1张

1、如下图所示,填写完个税扣除内容后,点击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时候会d出任职公司的信息,如果没有找到任职的公司,点击添加义务人/工作单位

2、页面d出搜索框,点击单位所在省,选择任职单位的省市。

3、选择单位所在省市后,输入单位的信用代码号,点击搜索。

4、点击搜索之后,系统会d出任职单位的信息,核对无误后勾选此任职单位。

5、勾选此任职单位后,系统会自动跳回到扣缴义务人的选择界面,点击刚刚添加的单位,最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6、还有另外一种方法,直接点击APP的个人中心,再点击任职受雇信息,页面跳转,再点击添加。

7、点击添加后,输入任职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最后点击保存,这样就把任职单位的信息保存成功了。

个税App更新,但是更新后,很多人都发现了一个问题,个人中心里面的任职受雇信息添加按钮不见了,也就是说,无法通过个税App添加个人的任职受雇信息了,怎么办?通过扣缴单位报送自然人信息A表方式采集受雇单位信息。

第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报送。具体方式如下,扣缴义务人打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再点击导入,右下角有个下拉菜单,找到模板下载,下载下来的模板就可以传给自己单位的纳税人,让他们按照格式填写后,再返传给扣缴义务人,通常就是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办税人员,他们再通过导入模板下的导入文件,就可以批量导入自然人基础信息了。

第二,通过办税服务厅进行填报。这种方式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最近一周都处于征收期,各种疑难杂症都集中在办税服务厅了,您最好不要去凑那个热闹。

最后,要强调的一点是,升级后的个税App不支持手动添加任职受雇单位信息,更新之前手动添加的任职受雇单位无法作为扣缴义务人来选择。需要用户先在App上手动删除该单位,然后由单位做自然人信息A表采集,单位信息同步到个税App后,即可以作为扣缴义务人来选择。也就是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要先有自然人信息,纳税人才能在个税App手机端选择扣缴义务人。

任职受雇信息更改方法如下:

1、首先打开手机中的个人所得税;

2、打开后需要进行登录,在个人中心中点击顶部的“登录”选项;

3、成功登录后在首页中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中心”选项;

4、接下来在个人中心界面中找到里面的“帮助”选项并点击;

5、打开帮助界面后找到问题“任职受雇信息”问题并点击打开问题;

6、在接下来的界面中点击“如何添加任职受雇信息”选项;

7、然后在帮助中心中就可以看到正确的答案,原来单位报送的是不可以修改的,只有自己添加的才可以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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