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伪元素的由两个冒号“::”开头,然后是伪元素的名称 ,使用两个冒号是为了区别伪类和伪元素。当然,考虑到兼容性,CSS2中已存的伪元素仍然可以使用一个冒号的语法,但是CSS3中新增的伪元素必须使用两个冒号;
2、一个选择器只能使用一个伪元素,并且伪元素必须处于选择器语句的最后,如果我们利用伪元素来进行动画设置,需要给父元素添加样式(position:relative);给:after或者:before添加(position:absolute);
3、某些内容时,只用在css样式表中利用:after与:before来输入内容样式,但更多的,可以结合伪类:hover 来设置动画样式。
这里要注意的是,这几个伪类如果同时出现在一个元素的 *** 作上,顺序不能改变,否则很大程度上会产生紊乱,效果不生效。
css问题a:hover 事件可以用jQuery的hover代替。使用jq替代举例首先要引入jq文件,然后 $('XXX').hover(function(){})
:hover 伪类是在鼠标移到元素上时向此元素添加特殊的样式。
这个伪类应用处于“悬停状态”的元素。悬停定义为用户指示了一个元素但没有将其激活。对此最常见的例子是将鼠标指针移到 HTML 文档中一个超链接的边界范围内。
a:hobver在CSS1中此伪类仅可用于a对象。且对于无href属性(特性)的a对象,此伪类不发生作用。在CSS2中此伪类可以应用于任何对象。
在CSS3中,子元素伪类选择器有两大类。(1):first-child、:last-child、:nth-child(n)、:only-child
(2):first-of-type、:last-of-type、:nth-of-type(n)、:only-of-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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