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公文附件中的文件名需要加书名号吗如果附件是一般说明性材料,不加书名号。如果是正式文件,应加书名号。
问题二:公文写作中若有附件,附件是否要加标点,比如附一个政策通知,是否要加书名号?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8.2.4附件规定: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所以,如果原文件名中有符号的保留,没有的不加。
问题三:公文写作:“附件”后面的文字,不需要加书名号吗我们一般都是加的,不过也要看资料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是《XX县组织史》那就需要的,如果只是一个什么文件,我觉得不一定要
问题四:公文附件写的时候要加书名号吗如果附件是一般说明性材料,不加书名号。如果是正式文件,应加书名号。
问题五:引用通知类公文需要加书名号吗如果是在标题中引用,也就是公文的标题中套了另一个通知的标题,那么一般不用加书名号。
而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应加书名号;凡被批转(转发、印发)的请示、报告以及方案、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不加书名号。
如果是在公文正文的句子中引用另一个通知,那么应当给通知标题加书名号。
问题六:公文附件是文件,加不加书名号和发文字号不用加书名号,但是要是正式文件都有发文字号的
问题七:我想知道正规公文中附件的文件名称需要加双引号吗?还要应有文件字号吗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公文正文中提及附件时,附件名称要加书名号。
正文末尾列定附件时,附件名称不需要加任何符号。只需按正常段落起头,写着“附件:***”或者:“附件一:***
附件二:******”
如果是公文正文之后,附件正文的话,附件正文的文头也不需要加任何符号,也不需要加文件字号。
问题八:发文附件的表格需要书名号吗?不需要
附件另起一页
《国家标准》中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其实意指不加书名号。在正文中出现一般引用过附件的名称,正文引用是要加书名号并且要加发文号(如A),因此,附件不需要加文号重复。
附件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字,编排于发文字号下空一行的位置,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附件的位置:
文件若有附件,应当在文件的正文之下、落款之上设置附件的位置。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边空2个字敲上“附件”2字。附件后敲上冒号(注意是用全角冒号:不是半角冒号),全角冒号后敲上附件的名称。如:附件: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通知(注意附件的名称后面不用标句号)。
如果有多个附件,就要给附件标上序号了。如:
附件1:xx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附件2:xx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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