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博林大学请假说明
1.不超过7天的事假必须由讲师书面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必须在老师批准的前提下,由院长批准。批准请假不代表可以违反第八条的规定,即学生出勤率不得低于20%。当学生离开学校时,错过考试或培训的人可以在老师的允许下放弃活动、考试或采取补偿措施。
2.如果学生在考试前后生病,导致无法参加某门课程或所有课程的考试,那么他/她必须写一份请假条,连同医生证明一起交给老师和系主任,经他们同意后提交给校长。如果学校通过审批,那么学生未参加考试的课程将获得“W”。
3.学生只要在校学习一个学期以上,就可以延长假期。
4.学生不得在两个学期内连续延长假期,除非通过逐级审批得到校长同意。
5.延长假期的申请必须提交给老师和系主任,由他们交给校长批准。申请必须有正当理由,并附有相关文件,例如,需要长期治疗的严重疾病,或征兵。
6.修过课程的学生如果要延长假期,必须在期末考试前一周提交申请,所有注册的课程都会记为“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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