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乐学院由威尔斯亲王(后来的爱德华七世国王)于1883年创建,并被接纳为皇家学会成员。学院院长通常是皇室成员。自1952年以来,院长一直由太后殿下担任,女王陛下是学院的赞助人。学院的主楼位于南肯辛顿。在萨姆森·福克斯先生的慷慨赞助下,它于1894年进行了翻修。主楼所占用的场地已经在1851年得到了皇家展览委员会成员的批准。
新校舍于1964年竣工,布里顿歌剧院即将竣工。该学院为想从事表演或教学,或打算在音乐领域寻求其他职业的学生提供培训和教育,并为乐器演奏家、歌唱家、指挥家和作曲家提供实践教学和大学讲座。该学院还为可能成为教师的学生提供住宿。这些学生优先选择教育学院的课程。他们寻求的是注重提高演奏技巧的音乐培训,而不是学院的课程。学院有音乐老师:170。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初,国外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初。音乐学位要求:表演课程(四年)方向是获得皇家音乐学院文凭;GRSM(荣誉)课程(三年)方向是获得GRSM证书和荣誉学位。音乐学士(荣誉)课程(三年)方向是以优异成绩获得伦敦大学音乐学士学位。硕士后的课程包括深度学习课程,歌剧培训课程,声学指导课程,指挥课程,早期音乐课程和作曲家硕士音乐课程。一般课程包括亚历山大技术、听力学习和音乐史、作曲、指挥、早期音乐、电子音乐、音乐史、歌剧等。教授铜管乐器、风琴、打击乐器、钢琴、弦乐器、声乐、木管乐器等。该学院是欧洲音乐学校联合会的成员。
考试口试
口试的目的
口试是科举考试中一种重要的评价方法。在科举的考场上,口试为考生提供了向考官展示自己知识、思维方式和理解力的机会。从各方面来说,它使考官更能确定考生是文凭考试中提交论文的作者,也要求考官在评语中做出这样的判断。但是如果考官发现论文的权威性和考生在口试中的表现有矛盾(当然会考虑进去,考生在考试中就会紧张。通常,如果考生在论文中接受了他人的某种帮助,就无法对论文中的主要信息来源表达明确的观点,或者对论文中的重要论点进行详细的陈述。
口试的进行
口语部分会因为论文题目不同,时间、内容、方式都不一样。以下一般建议适用于所有项目。其他信息见各项目考试内容要求及最后对考生的建议。
口试的语气和方式会尽量轻松,考生尽量舒服。前几个问题是非正式的,会逐渐到考生应该知道的话题,然后到更有挑战性的问题。
所有问题的表达和用词都会清晰直接,期待得到真实坦率的回答。有的问题比较自由,有的问题比较直接。
考生不会因为要求澄清问题而受到处罚。
5考官不在乎考生是否因为思考问题而有短暂的沉默。
6考生可以选择不回答某个问题,因为比如考生会透露自己知识不熟悉的某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考官会给考生一些有用的提示。考官会判断考生的答非所问是否是评价考生考试整体表现的重要因素。
考官会要求考生详细阐述或澄清一个提议的论点。
仪器演示可用于任何考试过程。考官会要求考生在想玩的时候说明,演示可以在考生的主动或考官的邀请下随时进行。在合适的条件下,完全允许考生通过播放来说明某一特征,而不是口头陈述。
9在考试结束时,考官会给考生时间(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来解释一些强调其论文价值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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