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纽约中心”)负责留学生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以下简称《留学回国人员证》)的咨询和初审工作。为了方便海外留学生办理回国证明,下面介绍一下美国的回国证明资格。
美国留学证书申请资格
凡持F1、J1签证来美在美国正规院校或科研机构深造、学术访问、取得学位(学位)的留学人员,持其他签证(绿卡除外)来美在美国正规院校学习并取得学位,并在美国居住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其学习或研究结束后,决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回国证明。除上述情况外,不要求他们这样做。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在美国留学,现已加入美国(含加入其他国籍)的人员,不符合回国证明要求的,可联系学校所在区教育处(组)咨询办理留学经历证明。
美国留学回国证明办理流程
1.登录中国驻xx总领馆教育处留学生注册系统,在线填写《赴美留学生登记表》。
2.网上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3.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页复印件,即个人信息页和本美国留学签证页;
2)I-94卡(“白卡”)复印件(归国人员可提供归国入境章复印件,请圈出);
3)此赴美留学签证表格复印件,如I-20表格或DS-2019表格(原IAP-66表格);
4)毕业证(毕业证)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出具的证明;博士后和访问学者请提供美国导师或合作教授的聘书或证明;
5)单程返程机票复印件(请打印电子机票,如因故未保留返程机票,请提供返程入境章复印件)。
4.提交申请材料:
当申请人网上申请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后,应将打印好的电子邮件确认函连同上述申请材料(请以确认函为首页,其余按上述材料顺序)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请将申请材料邮寄到以下地址:
纽约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
929号套房电池室17号
纽约州纽约市,邮编10004
由于申请人数较多,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申请材料,不接受预约和加急办理。请一次性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请确保申请人的回邮地址自申请之日起至少50天内不会更改。
5.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证明申请的审核处理期为20天(不含邮寄时间),申请期间的审理进度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一经批准,退回证书将邮寄至申请人网上填写的退回地址。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自网上申请留学回国证明之日起保存30天。如果超过30天仍未收到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记录,此后收到的申请材料不予保存。
美国留学回国证明的办理时间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如果20个工作日后仍未审核个人信息,则要求教育集团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寄回原件。如果系统显示通过审核,材料不全请不要邮寄。
2。如果想保留证明信原件。
3.分段老师收到材料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即一个月左右,如有节假日顺延),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您的个人报名信息审核不合格,可以在您的个人信息中查找不合格原因。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回,但由于有些资料需要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的审核时间会相应延长,请再提交一份有专门说明的证明信复印件。报考人员可在自己的报名信息中查看材料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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