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面临的是留学,但是金融部门充足,可以通过银行进行留学存款贷款。在此,立思辰留学360将分别介绍这两种贷款,希望对有兴趣从银行获得贷款深造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留学人民币贷款
留学人民币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用于受教育者就读境外大学预科、大学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的存款及学费、生活费(含差旅费)。分为出国签证前的留学保证金贷款和出国签证后的留学教育贷款,其中留学保证金贷款是受教育者出国留学所需资金的贷款。
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受教育者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及生活费总额的80%。最低1万,最高50万。
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为十年(含十年)。贷款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利率计息,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固定一年的,法定利率调整的,按下一个利率确定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逾期贷款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贷款条件:申请留学存款贷款的借款人应向银行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和资料:
(1)填写《教育助学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和受教育者的身份z、户口簿、毕业z书及复印件供贷款人存档;
(3)借款人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证明;
(4)境外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证明;
(5)借款人所筹资金20%的证明(存款证明);
(6)担保人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及担保人的身份z、户口簿、收入证明。
除上述证明外,申请留学贷款的借款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教育者的护照和大使馆签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贷款人存档;
(二)受教育者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3)借款人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证明材料:
1.单位人事或劳动部门提供的收入证明;
2.定期存单、凭证或国债;
3.个人名下的其他资产证明;
4.其他收入证明。
(四)在银行开立电子借记卡;
(5)由第三方担保申请贷款的,担保人应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担保人的身份z、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等资信证明;
(6)以财产抵押或权利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应提供抵押物和质押财产清单,并提供由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财产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文件,质押财产应提供权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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