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深受留学生欢迎。为鼓励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服务,海关对回国工作时携带物品入境有特殊规定,即凭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人护照和毕业z书,可按规定标准享受免税物品(每半年一个指标)待遇。如果留学一年以上,也可以用免税指标在国内买车。
回国定居工作的留学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向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已在教育部门办理注册手续;
2.在荷兰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深造、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六个月以上;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外正规大学注册证明、荷兰指导(合作)教授及科研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毕业(结业)证书或进修或工作z明(请注明进修或工作期限)。
临时回国人员不能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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