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病人在进行手术之间,其直系家属需要与医院签订手术同意书(或叫手术告知书、手术协议书、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自愿书,术前谈话记录等),这是一份协议,里面会列举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
很多人说这是一份乘人之危的霸王协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并不否认,因为病人或家属不签名同意,医生是不敢实施手术。
但是病人和家属也要明白,你到全世界正规的医院去动手术,都是有这样类似的协议书。
道理其实也简单,因为凡是要动手术,基本都存在风险,所以为了避免事后的纠纷,以及作为主刀的医护人员免责的“护身符”,手术同意书会尽可能的详细罗列各种风险 。
当然,病人和家属还是有权拒绝签字的。
手术同意书是现代医疗制度中医患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书,不管叫什么名字,一般都有以下几项内容:⑴患者的基本情况;⑵术前诊断;⑶拟实施的手术方案;⑷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⑸医患双方签字。
这份手术同意书,需要医患两边签字,其作为无非是:其一,手术同意书不仅有患者的同意,还包含着医师的告知,是双方法律行为。
其二,是否手术取决于患者的自愿,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其三,在医患之间设定了权利义务。
所以回到题主的问题了,如果手术中,病人去世了,而原因是手术同意书上罗列的风险,那么医生是免责的,手术即使中止,那么费用肯定是不会退的。
当然,如果是因为医疗事故,这个患者家属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那时就不是退手术费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赔偿的事。
我严重怀疑,题主是来搞笑的,或者是真的因为吃得太饱了,跑到头条上想来搏一搏眼球,吸引一下大家的注意力,来满足一下自己心中被人重视的渴望,这种无语可笑的问题,竟然能问的出来?你到饭店吃过饭,过一阵子吃进去的饭都变成大便拉出来了,是不是得让饭店把饭钱退给你?你到超市买了一瓶水,喝进去以后过一会水变成尿出来了,你是不是得让超市把水钱退给你?你找了一个女朋友,跟人家谈了几天恋爱,结果人家发现你脑子有问题跟你分手了,你是不是得找到女朋友她妈,让她把你这几天的时间退给你?人去世了,那么在去世之前,吃过的饭,喝过的水,是不是都不算数了?干脆都退钱好了!医院不是天堂,医生也不是神,不是说什么样的病人送过来,就得保证你妙手回春活蹦乱跳得送出去,这个道理如果题主不明白,那么估计是生活在没有医院的三次元,如果不是,那么题主就是明明懂,却故意装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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