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自己有女儿不假,不过清朝皇室的政体决定了帝王必须要收养女,目的简单来说有两个,一个是彰显皇家的威仪,收养养女显示皇家的皇恩浩荡,第二个目的就是用于和亲。
清朝在入关之前就与蒙古的关系非同寻常,为了换取蒙古的支持,清朝决定采用从汉朝起就非常流行的方式——和亲来巩固双方的盟友地位,更甚者清朝设置爵位制度时特意为蒙古设置了蒙古爵位来显示双方关系的亲密。
对清朝帝王而言和亲就得嫁自己的女儿去蒙古,一来女儿可能没那么多,二来对某个公主非常喜爱的话又不忍她远嫁,这时养女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认干亲对帝王而言没损失什么,反而帮他维护了和蒙古的关系,也代替了自己亲生女儿的出嫁,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为了满足皇室需求和政治目的,认干女儿也就理所应当了。
正史记录有没有不知道 但是民间的野史比较多 比如北京的公主坟 不是说是皇帝收的民间义女的坟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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