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哪个部门定的

参公单位哪个部门定的,第1张

参公单位哪个部门定的 是不是参公单位由哪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决定?为什么?

参公单位是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单位行使国家行政权利。

其参公单位属性事业单位性质,按理事业单位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所以必须全国人大授权才具有行政管理权力,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

不经全国人大授权的事业单位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不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它不能独立参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公民法律意识觉醒了打官司,这类不授权的事业单位不能独立进行政诉讼,必须是它的上级行政管理单位参与行政应诉。

因为国家管理事务纷繁就给部分事业单位参与行政管理权力,这叫参公单位。

编制事业编,参照公务员管理。

目前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参公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

社会在进步,国家管理逐步规范化,机构改革要取消"事业局"。

依法治国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国人大授权的才具有参公资格,地方人大没有授权资格。

那么批准参公必须国务院授权省级编办核准并报国务院批准备案才有法定意义参公资格(机构改革后编办要划入组织部党管干部)。

这是法定意义上的参公资格,当然现实社会的参公是五花八门的,这种参公不经省级编办核准报中央编办批准、国务院备案不具有法定参公资格,全国人大授权中央编办可以以法律法规授权的资格重新核消地方不规范批准的参公编制。

参公编制等同公务员。

公务员行政编必须省一级编办核准编制后报中央批准后公开招录,省人社出人事令报国家人社,国家财政下拨款项,报省组织部备案。

参公编制一般都是省编办核准报中央编办批准国务院备案后发布招生通告省级以上公开招录。

以前是政府机构的编办逐级上报省级编办批准,报国务院备案。

现在机构改革编办划给党委组织部,批准是省以上报中央批准,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省以上报中央批准,应该是省以上组织部编办核准后报同级人大批复。

省以上编办核准编制报中央编办核准编制报全国人大审批,报国务院备案,抄送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管划拨经费和人事管理权限)。

人大审批权要加强,因为现在依法治国,很多法律法规是人大立法权,报人大审批才合法。

单位是否参公取决于职能,不由编制部门决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可以参照公务员管理,行使行政执法权力。

也就是说,参公单位必须经具有立法资格的人大授权批准,才具有法定效应。

不经人大授权批准的,都不属于参公性质的机构。

参公事业单位,其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执行管理,入职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在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登记注册。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其工资待遇、职务职级晋升等与公务员无异,考虑实际需要,很多地区甚至已经放开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转任渠道,允许两者之间自由流动。

参公单位在编人员等同公务员,其编制增减按规定必须报省级编制部门核准审批,并报中央编制部门备案,市县两级编制部门没有审批权限。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进行机构改革,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剥离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职能相近的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参公的政策依据,参公单位的消失就成了必然。

随着参公单位的消失,以及部分原参公身份人员退休、编制的核销,参公编制也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成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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