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教育法设立的处罚形式及其内容的性质,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
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
2、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
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
3、财产罚:指强迫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交纳一定金额的处罚。
其特点在于通过对违法者财产的损害和剥夺,惩戒其违法行为。
它是应用广泛的处罚形式,在教育行政处罚中占有重要地位。
4、人身罚:也称自由罚。
指对违反教育法有关规定的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和剥夺的处罚。
人身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其他各类权利得以存在的基础。
人身罚是最严重的一种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治污降霾宣传教育和处罚哪个更重要孩子教育中,家长的批评教育和赏识教育哪一种更重要?自我觉得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孩子毕竟正在成长中,就像一棵风中摇摇摆摆的小苗,不及时扶正不及时修剪不及时除虫长成参天大树的可能性很少,当然及时给予阳光给予水分茁壮成长肯定没问题。
所以说不管批评敲打教育还是鼓励赏识教育都要视情况运用,教育孩子是一门学问,不是谁都可以成为合格的家长,负责的家长会提前做好准备,有了孩子会与孩子同步学习,提高自己教育能力,如此方能胜任家长职务!
赏识教育就是在教育的过程中尽可能的给孩子多一些的肯定和欣赏,让他们更多的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如果一个孩子可以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就会比较容易产生一种积极的动力和责任感。
同时,感受到自己存在价值后所产生的信心,也会使孩子较能以正面的态度去面对批评,和改掉自己的缺点。
赏识教育并不是一味的赞赏和漫无边际的肯定。
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表现突出的孩子,也存在顽皮淘气、扰乱课堂秩序的孩子。
对这样的孩子,就应当及时的加以制止,而不是放任自流。
比如上课的过程中,出现走神、或者东张西望的孩子是常有的事情,这个时候我个人觉得至少应该走过去,拍拍他们的脑袋、肩膀,或者突然转过头去盯着他或者叫他的名字。
对于特别顽劣的孩子,我个人认为让他们罚站也不过分,直到他们表现好为止。
我的观点是要让他们知道,扰乱的老师的课堂秩序,打扰了其他的同学学习,是要付出代价的。
代价就是只能站着上课,并且被取消了参加游戏和课堂活动的资格。
做错了事,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认为关注孩子的一个要点,是要有十足的耐心和爱心。
许多师长的毛病,就是太快对孩子下价值判断。
一般地,一些师长观察到孩子的顽皮行为时,便很快地给孩子贴上“坏蛋”之类的标签。
这样一来,就容易先入为主,过后对于孩子的其他较为细微的优点视而不见。
如此,便会错过借他所表现的优点,加以赞扬,便会错过使孩子感受到自己存在价值的机会。
艺术性的与学生交流心得是和学生进行爱的教育,唤醒学生的潜在的优秀意识。
学生既要赏识,又要批评,赏识与批评都要讲究艺术。
正确的赏识如春风拂面令人信心百倍,恰当的批评扣人心弦,让人称心接受。
赏识有度,批评有方,在批评学生是含有肯定和鼓励的意思,让学生感到你批评他正式因为对他满怀信心,对他有更高的希望,从而激发他奋发向上的勇气。
课堂插入是改善学生思想的重要环境,促进学生内心体验.课堂上的赏识与批评要恰当好处,除了你和被表扬或被批评的学生的外,还有其他几十个学生对你老师的评价,会觉得老师您是否有偏心,因此在这样的大环境中被表扬或被批评的孩子的和要面子我们的赏识与批评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此时的策略是要说到学生的心灵深处,要让她有所触动,班级的其他学生可以是你的道具.火药味很浓的严厉批评,往往会挫伤学生的自尊心而适得其反。
我们提倡赏识教育,当然不是全部肯定,而是赏识教育与批评教育并举,这会使师生在和谐的氛围中教学。
把批评变得委婉一些、策略一些,让学生在老师的赏识中接受批评教育,改正缺点.赏识与批评就像鸟的两翼,缺一不可。
每个学生都有可赏识的地方,自然也有可批评之处,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一些学生?因此老师们可以尝试着大胆表扬,合理批评。
只有赏识没有批评、惩罚的教育应该是不负责任的教育,至少是不完整的教育。
在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我想赏识和批评教育相结合对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健全的培养,更为重要,更加符合其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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