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上保护弱者的习惯,就像现实中发生很多事,舆论大众一般都会同情弱者而没有多少人从法制的角度去看这件事,而不同情弱者更是会骂没人性。
同情弱者却会让一些人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利!比如传统文化讲尊老爱幼,坐车给老人让座,绝大部分人也是没意见,但是部分老人却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他们的权利,年轻人不让座就成了没教养没素质,却不考虑作为工人阶级主要交通工具的公交车其实不应该跟老人们有啥必要的交集,年轻人也不能说年轻不知道累吧。
总之让座是美德不让座是本分(谁都是交钱做的车)。
回到交通这个问题,事实上讲行人对于机动车属于绝对的弱者,机动车让行人于理于法也是说的通,但是部分行人却视这种保护为其肆意无视交通法规的保障,而法律也规定即使无责任也要承担弱者的赔偿,道义上讲无可厚非,毕竟很多事故弱者伤亡对于无责的机动车主来说,这比车主赔偿钱财更悲惨。
说到这如果行人机动车互相礼让都依法参与交通,那么这是很理想的状态了。
但是不和谐的因素是部分行人完全无视交通法规肆意妄行,结果出了事故却总是机动车主承担本不该承担的赔偿,也是无妄之灾和冤枉。
当然有时也有机动车的责任,比如本来行人过马路给的绿灯时间就不多,右转车辆还不让,甚至很多人行道绿灯时间根本不足,而且机动车到绿灯时间急着通行不礼让和催促,殊不知这样就增加了行人的反感,就像很多标语那样“越嘀越慢,再嘀刹车”,这是逆反心理,不是犯贱。
交通参与者都要相互理解包容,行人不会没有开车的时候,开车的也不会没有走路的时候。
比如我开车依法通行时,烦哪种行人或非机动车,那么我步行或骑非机动车的时候绝不会做我开车时烦的那些行为,反过来一样的道理,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能做彼时自己都烦的行为。
最后总结题目问答,不是中国人无所畏惧,是人皆怕死,没有谁冒着生命危险贪图开车的钱财,自然也没有哪个车主愿意自己的爱车碰上丁点事故甚至人命,现在的所谓“无所畏惧”是一种激化的矛盾,是一种路怒行为。
更是一些行人仗着法律道德保护弱者的习惯故意惩罚不规矩的机动车主的行为,路怒行人的想法“反正你也不敢撞我,撞我你就得赔”,路怒车主的想法“尼玛大不了赔点钱怼死你”。
这是不和谐的。
最后题主的问题我反感,因为这种给所有中国人扣帽子的说法是有偏见的,不是所有中国人都不守规矩,也不是所有外国人都有规矩,不能因为个别中国人的没素质就把所有中国人都扣上没素质的帽子,个别外国人的有素质就把所有外国人都扣上有素质的帽子,这是慕洋犬的想法。
中国人现在是史无前例的无所畏惧。
首先是信仰缺失,基本的畏惧没有。
其次是人囗的无序流动,基层管理完全失去功能。
人一旦流动出去,靠流动人口大的地区的力量管理压力太大。
原人囗所在地的管理职能退化。
人在外,约束更小。
再者,人囗聚集度过高,人多力量大,胆也大。
另外,易地生存不易,为活着活好人们更敢于突破底线。
另外管闲事的人愈少,都很忙碌。
没人愿意费劲去做无价值的事情。
所以,中国人空前的无所畏惧。
但是,人总归有怕的东西,比如亲情,乡情,宗族等等。
做为社会人,你为之努力的目标一定是某种维系,比如光宗耀祖。
如果以此为底线,突破者定寡。
所以管理的确应以人为本,以其所惧制其行为,才会令人知所畏,有所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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