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非常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人在做,天在看”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俗语,其实也有因果关系,辩证原理。
万法皆空,因果不空,老天可曾饶过谁?多行不义必自毙。
如扫黑除恶,天就是良心天就是正义!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其实有‘三重天’:一重是道德之天,即天地良心(良知),就是指道德,由好知与好德组成;二重是法律之天。
日月经天,谁能经天?经天的是法律;天上布满了星星,那星星就是百姓的眼睛。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真理。
心中有天,就是心中有法律有监督。
三重是百姓之天。
百姓是天,天地百姓,早就连在一起。
百姓也是父母。
历史少不了帝王将相,唱主角的是人民群众。
人要敬天畏天,有敬畏之心。
道德之天、法律之天、百姓之天,就是实实在在。
得道德之天,你可以润;得法律之天,你可以安;得百姓之天,你可以乐。
不法分子也不要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无人知晓,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为一时的利益熏心冲昏了头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一时贪念,毁了美好的未来。
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
希望你不要做坏事,会有报应。
实际上是在讲主观行为与客观评价的问题。
这里,有一个真实案例诠释——人在做而天在看,恶不可恕遭雷劈。
《玉历宝钞》记载:辽宁庄河光明镇北关,有一人叫王子臣,三岁丧父,由寡母勤劳抚养成人。
60年代由政府照顾,保送到芙蓉铜矿当工人,当时的国家职工,在农村显得了不起。
他娶了媳妇,也生了孩子。
夫妇上班,缺人做饭带孩子,就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矿上,做饭带孩子。
既有“保姆”又不必付工资,本当和睦相处,以慰老母安度晚年。
谁知娶了媳妇忘了娘,媳妇对婆婆不好,儿子又听妻子的,共同虐待亲娘。
“侍候”子、媳稍不如意,非打则骂。
年长月久,母亲不堪忍受,有时说:“我这苦命人,真不如死了好。
”其媳说:“你能死吗?你真死了,我就到市场卖你的大碗肉”(即作畜牲肉卖)。
敢对老妈说这样恶毒的话,可见平时是如何的虐待了。
一天夜里,风雨交加,雷声隆隆,一团红球破窗而入,“轰”的一声巨响,天雷同时击毙了王子臣夫妇。
当时坑上共躺了老少三代五口人:王子臣夫妇睡在两头,在中间的祖母、小孙子竟然安然无恙!天雷殛人,如此之巧。
这是1964年的事,乡里的人都知道此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人行好事,莫问前程。
人一辈子都要向上向善,用感恩的心看待世间一切,这样则心安理得,也就无愧无悔了。
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这观点”,干干净净做人,善良终有好报!善良做人,心安一生!
答:亲眼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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