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的估算,是三年级下册第二单元中《除法是一位数的除法》中的一节课,本单元除了除法计算是本单元的重中之重以外,利用估算作为一个有效策略来解决问题也是本单元的一大特色。
在新修订的教材中,估算已然成为计算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现在从低年级开始对于学生估算意识的培养也成为了大家努力的方向,但本单元除法的估算和以前的四舍五入的估算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以前的估算以乘法为主,借助乘法口诀或者整十整百数好算的特点,将其中的一个因数估成比较接近的整十整百数再进行计算,如49×8,将49估成离它最近的整十数50,然后再计算50×8=400。
但是除法的估算不能只考虑离被除数比较接近的整十或整百数,还有整除与否的关系,例如,401÷7,如果按照乘法估算的原则估成接近的整百数,那就得将401估成400,再计算400÷7,可是根据具体的情况看,400÷7不能整除,这样估算的结果并不简便,估算的意义也就相应的不大了。
所以400要估成420,用420÷7=60,这样才计算才行。
再比如500÷7,500本身就是个整百数,按照以前估算的方法就不用再估了,可是500并不能被7整除,所以要将500估成490,再计算490÷7=70。
因此,在本单元关于除法估算的教学中,一定要把握好两个原则:一是要比较接近被除数;二是要能够整除,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除法的估算才能顺利进行,才能体现出估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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