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会计学利润分配上的专业问题。
●账务处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借: 利润分配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借: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贷: 应付股利实际发放股利时——借: 应付股利 贷: 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问题法定盈余公积是盈余公积中的其中一个部分,其计提依据是根据国家政策法规之规定,按税后利润10%提取。
当提取的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可不再提取。
盈余公积包括公益金,法定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的用途——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次转增资本;再次可用于利润分配。
当期利润出现亏损,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依据当下的法规——如果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利率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 特别补充在教科书及相关法规中,并没有专门对法定盈余公积有明细的阐述,一般都是针对盈余公积作出阐述的。
因此,在实务 *** 作中,会计人员会显得有点困惑。
这可能也是题主提出该问题的想法。
从法规规定的条款,可以总结出释惑的方面:1.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时,可全额用于补亏。
2.利润分配包括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
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利润分配时,分配后的结余额最低法定标准为注册资本25%。
否则就是违规。
3.用盈余公积进行利润分配,首先使用 一般盈余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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