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阅读中感受着书籍所带来的智慧与快乐,却时刻害怕被店员或老板发现受到训斥和哄赶,这种书内世界的吸引与沉迷,书外世界的担忧与紧张,使快乐与惧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难以言说的感受,正是窃读的滋味。
2、此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扩展资料:文章的主干是一个故事,由两次“窃读”组成。
第一次被老板发现,遭到拒绝。
第二次是得到一个好心店员的理解,主动提供书本。
如果仅仅写这样两个过程,文章有趣、动人程度也就很有限了。
但是,文章采取了另外一种办法,显得十分动人,相当有趣。
这种动人的魅力,从场面描写可以体现一部分。
作者对于书店的环境,附近饭店的气味和声音,书店里顾客的拥挤等等,都有许多挺生动的描写。
但是这种描写,给人们一种很有节制的感觉,显然都限于营造环境和氛围,而不是人物主体。
对于在故事中起作用的人物,例如那个狠心的老板,文章中是这样写的——当她读得入神的时候,一只手压住了那本书:“你到底买买?”这一声惊动了其他的顾客,弄得作者“羞惭而尴尬”,“我抬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
读者本以为要花一点笔墨来丑化一下这个老板了,但是,接下去只有一句:“他威风凛凛地俯视我。
”连他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穿着什么衣服,说话的声音有什么特点等等,都没有写。
后来,到了故事的转折点,对于那个好心的店员的描写,也只有几句。
对一个如此关爱自己的人的外表、表情、衣着、声调、神态,居然只有句话的描写:“耳朵架着铅笔”,连目光如何都没有写。
很明显,文章的着力点不在这里,而是孩子的内心。
写对方的外表,只有一句;而自己的内心,却写了四句。
第一句是无可奈何(世俗的“全部理由”);第二句是自我感觉(要哭出来);第三句是“悲愤地反抗”(看看,并不是拿走,无损于书);第四句是自知之明,说是悲愤地反抗,其实声音“软弱无力”。
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不打算用外部世界、客观对象的描写来感动读者,而用孩子气的主观的、内在的情感活动。
这种内心的情感相当活跃,又相当有特点。
既有环境的、现实的特点(在人家店里,无可奈何),又有孩子的特点(几乎要哭了)。
更为生动的是,不是一般孩子,而是一个有点反抗性的孩子,就是在这样被动的情势下,口头不认输,不直接承认自己买不起,而是找一个理由“看看”。
这种口头上的不认输特点,是硬中有软。
在自己内心,在别人感觉不到的自我感觉中,则坦然承认自己“软弱无力”的心理活动,既反映着环境的压力,又体现年龄和个性,这就是文章动人、有趣的原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窃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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