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好女人,心里面时终有个家,春节是中国万家团圆的日子,她不想为了你们的离婚而失去一个团圆日,留恋这份真情吧,糊涂人。
说明心里还有你,还想跟你破镜重圆!已经离婚了,还承诺在每年最重要的日子里,来与你共同度过,你说她能是什么想法?没把你彻底放下,心里还装着你,不想与你彻底成为陌路之人。
这就看你的想法了,看你内心是否还能够接受她,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一纸婚书可以撕毁,但是曾经共同经历的酸甜苦辣,却无法从记忆之中彻底抹去。
当然,能否再次接受她,主要还得看你们当初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第一种,一方出轨,所谓一次不忠百次不容,这种超越承受底线的事情,反正是我的话很难接受,从她对你的态度上来看,你应该不是重大过错方,那么是她有过错的话,就看错到什么程度了,谅与不谅,在于你心,若不可原谅,就说明白,彻底断了她的念头!第二种,琐碎事情吵吵闹闹,一时冲动导致离婚!其实婚姻中,只要不是超越底线的大错,并不是完全不可以原谅的,哪对夫妻不是吵吵闹闹中一路走下去的呢,就是在这种吵闹,矛盾,谅解,和好,依赖之中,看着对方白了头。
所以若双方并无大错,还是可以再好好谈谈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们有孩子,并且孩子抚养权归你,所以她作为母亲想每年过年与自己的孩子共同度过,不过题目中并没有给出这个线索,所以只能忽略不计了。
作为女方,主动表达出了对你仍存的好感,很不容易了,毕竟你们曾经深爱对方,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我想你可以尝试重新审视一下你们的感情,如果并无大错,可以的话给彼此一个重新再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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