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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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为什么说《朝花夕拾》有啥样历史典故?咋解释?《朝花夕拾》是鲁迅一九二八年把自己的回忆性散文结集出版时给单行本起的书名。
所选散文正是鲁迅人生中充满变动,心情“空洞、芜杂”的一年。
所以“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巜朝花夕拾》小引〉)的鲁迅把目光投向了旧事,希望借旧事的回忆来排除苦闷,寻求慰藉。
这些回忆性散文原来以“旧事重提”为总名,陆续发表在《莽原》半月刊上,结集时鲁迅把散文集名改为《朝花夕拾》,1928年由未名社出版单行本。
“旧事重提”和“朝花夕拾”的意思相同,鲁迅为什么要改呢?我认为:第一、“朝花夕拾”更形象生动,以花喻事,让人感觉过去那些事是美好的因素多些,鲁迅要以甜蜜的回忆来排除苦闷,寻求慰藉,这是他的初心。
集中所选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能看到鲁迅对百草园的喜爱,甚至三味书屋的老师寿镜吾读书入迷的样子也是可爱的。
巜阿长与〈山海经〉》阿长的善良和善解人意等,第二、“拾”比“提”好,都是“拿出来”,“拾”是有选择的拿出来,“提”就是一笼统的拿出来,有选择就有倾向,就能更真切反映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的思想感情也就能通过所选择的人和事得到更加充分的表现。
第三,“朝”“夕”,“朝闻道,夕死可矣”、“朝夕相处”,传统上“朝夕”常用来说时间,是早晚之意。
鲁迅创造性地用“朝花”喻“旧事”,意味深长。
朝花夕拾,更是让人感觉时间流逝,花可采,时不可待。
可见,鲁迅用“朝花夕拾”来换掉“旧事重提”是有道理的。
朝花夕拾中写出2个关于二十四孝图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孝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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