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收将由税务部门管理。
其实国家的最终目标是将所有非税收入也纳入到国地税的征收。
不过让大家紧张的是,有70%以上的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申报社保基数。
一般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纳职工保险。
我们的社保基数应该怎样申报呢?应当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进行申报。
如果是刚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工资申报。
职工工资总额是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来进行统计的,原先的时候都是由企业部门自己申报,社保部门流于形式上的审核,所以很多企业报的社保基数不真实,多数是按照60%社会平均工资的最低基数报的。
真实的职工工资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别看每个月声称给职工的工资只有两三千元,实际上平均的加班工资、年终奖之后,都能达到四五千元以上。
60%的社保基数现在全国普遍在3000到4500元之间。
比如青岛平均实发工资是5000元的话,按照3185元的60%最低社保基数缴费,实际上每月要职工和企业多交纳720多元社会保险。
职工个人承担10.5%缴费基数,企业承担29%左右。
如果说企业的承担能力是极限了,那么只能通过将700多元全部转负给职工,降低职工工资来解决。
这样,工资降低了,小微企业又没有吸引力,又找不到人才,企业发展又产生了问题。
可能会导致企业倒闭。
当然这是最严重的情况了。
实际上,现实并不一定那么可怕。
因为,这是社会的普遍存在的现实,所以,大家的工资都会降低,也就很少会出现跳槽的情况。
国务院常委会在9月份的时候已经明确指出,要确保企业的负担不提高,这样的话国家有可能通过降低缴费比例来解决。
但是,毕竟违法行为就是违法的,再怎么降低缴费比例,真正受益的只有合法的企业。
不过,人们还是有一些办法可以通过善加利用来降低缴费基数的。
比如,常说的让职工入股、签订劳务合同、利用工资构成变化来规避被纳入工资总额。
其实总体来看,2019年社保征收的大环境不会有多大变化,企业的负担也不会大幅增加。
反而会有一些合法企业负担被明显减轻了。
第一,成本增加是一定的,但是增加多少要看征收细则,与各地的对应政策调整。
第二,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家都敏感。
这才是主要的。
第三,比如房产证不由房产局发了,由反贪局发。
这个,我想很多人睡不着觉。
有人会考虑再买不买房子了。
有人会考虑抓紧卖房子了。
第四,我建议国家出台社保征收细则,社保就是社保,税收就是税收,不要打通。
就是说社保有问题,不能查税。
否则,民营企业家不担心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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