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此处提出的工程量变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工程量的增加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等。
一般情况,一个工程的预留金按工程造价的5%考虑。
作为招标人,作为有着丰富开发经验的开发商,一般都不希望发生太多的设计变更,因为设计变更越多,将可能意味着工程造价的增加,而工程造价的增加给招标人带来的影响就是计划投资的突破,这是任何一个招标人所不愿意看到的。
这样,作为招标人,在确定预留金时,就会综合考虑其设计图纸的完善情况,合理确定预留金的多少。
这样就从另一个侧面提示投标人一定的信息。
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低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较为完善,预计后期变更内容较少,这时,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投标重点放在清单范围内项目,不再追求设计变更可能给我们带来的更多利润。
当招标人提供的预留金较高时,意味着招标人前期的设计不是十分完善,有部分设计意图尚未最终确定,存在着较大的变化空间,后期变更内容将可能较多。
这时,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适当降低清单范围固有不变项目的利润空间,加大设计变更项目可能带来的利润空间。
当然,以上投标策略的分析,还应结合其它投标技巧,在具体的工程中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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