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能到处都一样。
一般都说采取自愿,合不合法我不知道,但从“自愿”一说来看,起码是怕见阳光的。
对运行商而言,这是一种商业行为,赚钱为目的。
对老师而言,有了校讯通,便于和家长沟通交流,家校联手,教育孩子,且有话费赠送,一举多得。
对家长而言,自愿与否,都要加入,否则就是聋子一个,老师通知的事情、作业一概不知,岂不耽误了孩子的学业。
合法又合情理。
可以通过它实行家长学校老师的沟通,达到信息共享,也为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倡导家校共建提供平台,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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