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敢收,就是合理的!原因如下:1.首先,根本就没有学校敢堂而皇之地乱收费。
现在每年开学初,每所学校都要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而这项目和标准并不是学校说了算,都需要经过教育、物价和工商等部门的联合严格审核。
如果任何部门觉得收费不合规,都不可能通过审核。
也就是说,任何学校的收费都是公开透明的。
在这种阳光政策下,谁敢乱收费?老师不敢,学校(领导)更不敢。
既然都不敢,那为什么学校还会收费呢?那只能说明,既然收了,肯定就有收的道理;如果家长觉得学校确实乱收费,与其在心里膈应,倒不如大胆举报。
而且可以肯定地说,这种事情一告一个准。
2.对于学校收费,家长要明白收费意图,不能张冠李戴。
老实说,在当今环境下,没有哪所学校敢乱收费,尤其还是在小学阶段收补课费。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题主说的补课费应该是指“课后延时服务费”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告诉你这是合理的。
“课后延时服务”是2018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俗称“减负三十条”)后,并于2019年在全国实施的惠民政策,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三点半”问题。
自从实施素质教育以来,国家对中小学生每天的课时作了如下强制规定: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同时,“学生每天到校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7:50,中学不早于7:30;离校时间小学不晚于16:30,中学不晚于17:30”。
这样一来,负倒是减了,但却给家长接送孩子造成了困扰。
因为按照“不超过六小时”的要求,实际上很多地方的小学在3:30就放学了。
而这个时间,家长都还在上班,家有老人接送的还好一点,如果没有老人帮忙就根本没有时间接孩子。
这个问题在大城市尤为突出。
“课后延时服务”解决了家长接送孩子的问题,但又产生了新的问题。
因为延时服务,不仅给学校带来了管理上的成本,也挤占了老师正常的休息时间,学校和老师都要为此付出额外的劳动。
因此,在“减负三十条”中又明确指出: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也就是说“课后延时服务费”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政府买单,二是向学生收取。
但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差异较大,这笔费用在发达地区大多由政府解决,而在欠发达地区则向学生收取。
这也就给部分家长造成了“学校收补课费”的误会。
结束语: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总会有人赞同,有人不赞同,不可能满足每个人的要求。
但“课后延时服务”则充分考虑了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家长意愿,是否参与该项服务,完成采取自愿原则,学校和老师都不会强迫。
当然,如果参加了那肯定就要交一定的费用,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参加了又来埋怨学校收费,那就不应该了,毕竟没有人强制家长参加。
还是那句话,现在没有学校敢乱收费了。
一旦孩子所在学校有收费行为,家长应充分了解收费项目与原因,切勿因误解而伤身。
当然,如果觉得收费确实不合理的,家长完全应该正义举报。
大家觉得呢?
个人认为,不合理。
一、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小学生按天性应该是爱玩爱动的年龄。
却把他关在学校里。
有些学校音体美老师不齐全。
大多数时间学生被关在教室里。
关在教室里做什么?做作业。
现在我们要求预防近视从娃娃抓起,整天关在教室里不是更容易近视吗?二、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一个学期几百块虽然不算多。
但毕竟是一笔钱。
再加上订校服什么的。
感觉在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比以前还多了。
三、加重了老师的负担。
说真的,老师一天工作也挺忙,来这么一出课后延时服务。
老师工作量明显比平常要大一些。
老师也有家庭,也要休息娱乐。
学校收取补课费,课后延时服务。
虽然也能解决家长的一些实际问题,对家长有有利的一面。
但判断一件事情是否合理,权衡它的利弊,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综上所述,我认为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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