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雪松痕5 校办发〔2015〕12号豪迈小学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认真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全面推广普及普通话,更好地发挥学校在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促使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特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仪咏梅副组长:康冬梅组员:张聿堂闫晓梅潘娟娟李德臣高义敏各班语文教师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二、制定学校推普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关于语言文字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各项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四、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六、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七、做好推普活动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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