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他的是信仰。
鲁迅看到中国的落后,想从医救国、救百姓,后拿起笔杆子。
一心救国,不惜生命,这就是他的信仰。
对于题目中的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新中国的缔造者毛主席曾经说过:“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
我们每个人在书上所了解的鲁迅印象里,他应该是拿着笔在战斗的战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他忧国忧民,弃医从文,拿起笔为中国的未来呐喊和战斗。
鲁迅先生的《故乡》里对儿时玩伴闰土的描写感人至深,对乡愁的刻画入骨铭心;在《雪》一文里那些如诗如画般明丽温情的语言和意象,给我们带来了冰清玉洁生机勃勃的纯洁和希望之美。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为我们回忆描述了妙趣横生的童年生活。
他的文字清丽、灵动、温暖,是名副其实的语言大师,对我的儿时的文学梦也有着最初的启迪和引领。
鲁迅先生在抗日战争中写下了《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一文。
文笔犀利,剖析深刻,显示了他对敌人深恶痛绝,针锋相对;而对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救民于水深火热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他则热情似火,赞誉有加。
另外,他的杂文犹如匕首投q插入“千夫指”的敌人,例如,《为了忘却的纪念》等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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