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单独给老师做饭,这不叫开小灶,这是开设的教师食堂,而学生则有学生食堂。
1.教师与学生不同于父母与孩子,这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学生与老师都在学校上班,但,教师是领工资的,教师的劳动必须是有报酬的,这是受《劳动法》保护的。
教师可以像父母那样去爱护学生,做到这样的教师无疑是好的,是优秀的;但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老师却是不能、或是很难给予其评判而处置的,更不能称其违规违法。
坦白一点儿说就是“不优秀的并不是坏的。
”我们可以倡导教师都表现优秀,但是,任何一个团队都不可能全部优秀,教师队伍也是如此。
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评价应该着眼于教师的基本工作标准;尤其是追责、问责于教师时,更应该是着眼于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一个个人认为的高标准去追责问责。
2.教师单独设立食堂既不违规也不违纪,也谈不上搞特殊,我们不能要求教师必须像父母一样每天与孩子一起进餐。
教师食堂只是学校建设标准高了,条件好了而自然而然产生的。
大家之所以多见教师与学生共同打饭,大多是学校规模还小而至,规模大的学校中,单独设立教师食堂的现象就经常见到了。
当然,学生食堂里还是有教师值班管理的,不能放任,这是一个如何管理的问题,不能相当然地转变成必须把教师与学生绑在一起。
3.教师食堂不能称为“开小灶”。
学生吃一顿饭花7块钱,可能就不少了,再多家长就会有意见,尤其是面向农村的学校更是如此;但是,老师吃一顿饭花12块钱、甚至是16块钱,教师是能够承担的。
因为教师是领薪酬的,何况,教师大多数情况下是回家吃饭的,在校吃饭的情况只是少数。
至于食堂的师傅究竟是用大锅炖菜?还是用小锅炒菜?那是大师傅依据菜的性质、数量等诸多因素来决定的,无关忽来花钱买菜的老师。
家长对孩子的一片父母心可以被理解,但不可以以此绑架他人,父母对待孩子的标准中有很多是不适合于老师的。
当今社会对学校、对老师的批评、指责太多了,动辄即对教师指责一番、教育一番,“师道尊严”的老传统早已碎了一地,正如一位专家说的:“社会正如此蛮横地教育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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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老师不是免费吃饭,老师是要付钱的,各学校都应该有教师食堂。
去年高三和学生吃了一个学期的食堂,因为要陪餐。
但是每次下去之后都挤不过学生,所以只有等学生吃完才能吃。
和学生一起挤食堂,虽然获得很多人的点赞,但是真正寒的是一线教师的心。
因为去吃食堂的基本都是有最后一节课或者课比较多的老师,行政后勤的一般都是有时间做饭的。
学校既要服务好学生,也要服务好一线老师,不要把老师当成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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