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们这里目前还没有进行课后延时服务,还是处于宣传发动阶段。
教师的课后延时服务的补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班级学生缴费;二是国家补贴。
各地经济不同,全国没有对课后延时服务统一标准,而是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经济实际情况自定标准。
即使两校标准相同,但学生人数不一样,教师人数也不一样,所以,这笔收入与延时服务课时的商值,也会不一样。
国家补助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学生人数计算的,意思是,每一名学生补助是相同的,人数多,算出的积就多,人数少,算出来的积也就少。
不足100人学校,以前是按100人计算,但这种的学校常常是由大校带管,经济上被大校统管,他们的经费实际到手远远没有这么多。
比如一个学校,人数不足10人,他们是得不到100的经费的。
由此可见,这笔费用的课时均值也是不相同的。
再说,既然有延时教学,就必定有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管理教育教育教学的校级领导,他们也是要切割蛋糕的!这个切割比例也不一样,由此一算,课后服务学生多和学生少,老师的补贴标准是不可能一样的。
过去笔者长期教初三,年年都补课。
收了不少补课费,但真正发给教师的部分并不多。
那时还乡财政包干,也没有专款专用的政策,上级审计政策也没有。
私设小金库也比较常见,一次就被镇财政查缴了8万多元的资金,几乎就都是补课费。
现在搞延时服务,实际上就是过去的补课,希望上级加强资金鉴管,通过国家补助,尽量公开公平公正合理。
回答供参考。
感谢邀请。
题主所提出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一是管理体制问题。
如果课后延时服务实行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管理方式的话,学校学生多,当地财政课后延时服务补贴就拔的多,或向学生按标准收取的延时服务费就多,按照专款专用的做法,老师的服务补贴也会多一点。
但也可能会出现学校安排的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人员相对多,真正延时服务的老师不会多,老师的服务补贴也不会多。
二是课后延时服务实行班级管理体制,学校只挂个名,由一名校领导协调校内相关场地、设备设施、教育资源的使用,由各班班主任自行负责本班的一切延时服务事宜,这样可能老师的补贴标准会高一点。
三是按学校原来实行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来落实课后延时服务,学生多或少可能对老师的延时补贴影响不大。
因为,学生多,拔的(收的)延时服务费多,需要的辅导老师也多,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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