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你完全没有必要理她。
她说1万8也好,说18万也罢,爱怎么说就让她怎么说去。
你把捎回来的东西给她就行了,管它是好是坏。
首先,是她要你帮忙捎花瓶的,又不是你说要帮她捎的。
花瓶是她主动放你车上的,又不是你强迫她放的。
谁都知道花瓶是很容易被颠破的,她在放之前为什么不做好保护措施?这是她的错,不是你的错。
其次,是你没收她一分钱,你是在义务干活,是义务为她捎货。
如果你收了她的钱,那是另一回事。
如果没收钱的话,你就大大方方地把颠烂了的瓶子拿给她,并告诉她,这就是她朋友捎给她的东西,你也不知道是啥,让她自己看去吧。
还有,18000是她说的,一个破花瓶,说不定也就是18块28块的,她说1万8就1万8,她为什么不说是青花瓷古董值180万?这里面,明显就存在讹诈你的嫌疑。
不管最后事情如何,经过这件事,记得一句话,以后跑长途、跑远路,千万不要随便帮人捎容易破碎的货品。
否则,出了问题,你还真的不好应付。
你凭什么要赔?首先,你的车不属于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运输货物,应按货运合同收取运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其完好无损的到达目的地,将货物不损毁,不灭失的交给收货人。
因女性朋友从外地让你车捎回花瓶,你不收运费,只要花瓶运到不灭失,也就是不遗失没丢了,就可以了。
其次,女性朋友和外地的朋友明知花瓶是易碎品,为什么不用软泡沫包装好?花瓶的包装责任不在你,而在女性外地朋友。
你只负责花瓶的无偿运输,而对花瓶如何包装不负责任。
女性朋友及她外地的朋友应对价格昂贵的花瓶,选择合适的包装物。
对于她们自己没有选择好合适的包装物,而导致花瓶在运输途中颠坏了,她们自己负责。
再次,如此贵重的花瓶为什么选择让你捎回,而不选择正规的投递公司保价运输。
多花钱,货物运输安全有保障。
损坏按保价赔偿。
价值18000元的花瓶,为什么不由人捧在怀里,小心翼翼的护着,还能颠坏吗?再次,如果女性朋友事先告知带回的花瓶,你完全可以拒绝带回。
或者明确说花瓶颠坏概不负责。
你女性朋友并末告知你从外地捎回的花瓶这么贵重,似有她两人做好扣碰瓷,敲你一竹杠之嫌。
让她拿出购买花瓶的正规发票,如果你女性朋友拿不出发票,或者发票远没有18000元时,你完全有权告他敲诈勒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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