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规范性学校,评优树先都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学校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师生权益的重要激励机制,也是师生成就动机的评价机制,是很严肃的事情;它的设立有三个依据,一要与国家各级政府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表彰奖项与标准相适应;二是学校的评优树先设立与奖项必须列入学校和年度计划;三是此年度与学期计划须经全体教工讨论修改后,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成为实施方案。
其产生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以每周每月及学期考核结果为依据,严格考核坚持方案,避免人为因素原则,结合公示,才能产生。
本人了解,现学校设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均为国家省市县校各级),年度考核,还有教育系统的优质课、教学能手及各项专业比赛等,一般不设文明奖,好像其奖项设在国家省市县,综合性较强,设单位组织(文明单位)与个人(文明标兵与十佳文明标兵),其产生更严格,你说的情形,确不合适,好像也行不通。
谢邀,个人看法,参考
其实学校很多奖项都不会绝对公平。
要真想到公平,那一定要有完善的制度,明文规定哪些奖项要满足哪些条件。
并严格按照条件执行,同等条件下评比,补充附加条款就显得相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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