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晋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政发[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晋城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2014年起,晋城市普通高中招生轨制以省厅文件批准,市教育局文件确定并执行。
所有高一新生班容量不超50人。
2. 晋城一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其他市直高中、凤鸣中学、泽州一中的统招计划面向城区和泽州县招生。
其余各县普通高中在所属各县范围内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优质高中分配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招生。
特长生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3. 2014年,晋城市将把晋城一中70%、晋城二中50%的统招计划按学校规制和报考人数,分配到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见附件)。
鉴于实验中学只能够招收走读生的办学实际,将该校30%的统招计划,分配到市区内部分初中学校,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可以报考(见附件)。
4.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本县(市、区)优质高中不低于70%的统招计划分配到所辖初中学校。
享受分配指标的学生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确定、公示和解释,要体现向薄弱初中倾斜、控制无序择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并将本县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实施细则于5月30日以文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5.市直、市管民办初中学校享受分配指标的学生资格由学校确定、公示和解释,各校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晋市教基字[2013]5号文件“关于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审核公示后,于5月30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要对本校达线的指标生资格进行重点审查,并再一次公示。
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过后,若有举报且证据充分的,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被举报考生的资格继续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取消其分配到校资格,其指标作废、不再递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